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18亿亩耕地红线是国家经科学统计分析,保持我国粮食安全稳定的耕地底线。从提出到今年已有16个年头。
永久基本农田是指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并实行特殊保护的耕地。
除了查看永久基本农田标志牌、桩界外,可就近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核对、查看。
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
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和饲草饲料生产。
高标准农田是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耕地“非农化”是指在耕地上从事非农业活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提出六个严禁:
根据《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八不准”为
耕地“非粮化”,指农民将耕地用于非粮食作物种植。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撂荒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谷、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鱼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任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形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为切实保护耕地,保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任务者利益,根据《中山市耕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修订)》,2022年永久基本农田补贴标准268元/年•亩,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补贴标准134元/年•亩。补贴资金(指标)拨付(下达)至各镇街财政部门,实行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