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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景迈山古茶园申遗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来源: 时间:2013-10-31 阅读: |
普洱景迈山古茶园申遗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澜沧县从2010年底开始启动普洱景迈山古茶园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目前,已完成普洱景迈山古茶园基础研究和考察论证,聘请申遗专家团队专题编制了申报文本和保护管理规划,并于2012年3月向国家文物局提交了申报文本初稿,6月通过了国家文物局现场考察评估,11月成功入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12月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递交了中英文两个版本的《预备名单提交表格》。同时,普洱景迈山古茶园分别于2012年9月成功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保护试点单位,2013年5月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正在积极申报国家级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申遗机构。多次调整充实申遗领导小组,成立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文化遗产管理中心,协调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等工作;成立澜沧县旅游景区管理局、森林公安景迈芒景古茶园派出所等,县、镇、村三级保护管理机构逐步完善,为普洱景迈山古茶园管理保护和申遗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主动汇报,争取上级更大支持。主动加强与国家文物局、省文化厅、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汇报,积极听取有关专家和领导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指导。 三、保护为先,制定完善法规体系。2009年以来,澜沧县先后出台了《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古茶树保护条例》、《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保护景迈芒景古村落的决定》、《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景迈芒景古茶园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地方性的政策法规。编制了景迈山茶祖历史文化旅游项目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正准备出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茶祖历史文化旅游景区保护的决定》。惠民镇景迈村和芒景村分别制定了《景迈村茶叶市场管理公约》、《芒景村保护利用古茶园公约》,从村级层面提出了管理保护古茶园的具体措施。 四、扎实基础,科学编制申遗文本。聘请专家团队专题编撰景迈山古茶园保护与管理规划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组织开展大量实地考察、基础资料、图件的收集整理等工作,为编撰景迈山古茶园保护与管理规划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提供了大量详实的数据资料。 五、加大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材料、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等多种方法和手段,广泛开展申遗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申遗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已编印申遗宣传手册、申遗工作简报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同时,通过媒体专访和举办有影响力的高端活动以及民间民族文化活动,多层次多角度加大对外申遗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普洱景迈山古茶园申遗工作的广泛支持和参与,努力营造申遗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措施,积极加大保护力度。通过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大普洱景迈山古茶园管理保护力度。一是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组开展民居保护工作。抽调了30人的民房保护工作组,分景迈和芒景两个小组集中开展整治工作。二是加强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和提升改造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景迈山景区民房保护工作的通告》,严格控制景区民居的建筑风格和外观,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使其保持和延续传统风格和历史风貌。三是积极做好疏导整治工作。景迈山实行“减法”保护措施,景迈芒景山上不允许再新建民居,严格控制景迈山申遗区居民,减少人流量和车流量,保持申遗区原有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四是加大自然景观保护力度。禁止任何企业和个人在申遗区范围内从事开山采矿、挖沙取土以及可能改变申遗区地形地貌的其他活动,严禁擅自移栽、砍伐古茶树和古树,严厉查处毁林、盗林等违法行为。目前,已在申遗区实施退耕还林990亩,生态恢复造林500亩,生态茶园改造3.85万亩,并将6.8万亩集体林划定为公益林进行保护管理,保护好现有自然资源。五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申遗区公路改造、电缆线地埋、绿化美化、引水工程、民族文化传承点、观景台、指示牌、标识牌、景区简介牌等工程建设。六是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制定申遗区村、组卫生清洁保洁制度,把村寨环境卫生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建立村民自觉清洁保洁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了良好的民俗风尚。七是依靠广大群众和基层组织加大保护力度。按照“四议两公开”基层民主决策程序,在上景迈山路上设立关卡,禁止外面的茶叶、未审批的钢筋水泥建筑材料、违禁农药化肥等流入景迈山。 (澜沧县政府办 李应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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