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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总林长令(2024年第1号)

来源: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林长制领导小组 时间:2024-04-03 阅读: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总林长令

2024年第1号

现将《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澜沧县总林长:刘继宏    罗爱平

2024年3月18日


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

一、压紧压实防火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聚焦关键环节,严格工作措施、紧盯督办整改,形成逐级定责、履责、督责、问责环环相扣闭环,切实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控工作能力。各级林长要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履行林长职责,围绕责任区林长制推行情况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增加巡林频次,尤其是重点林区、重要设施、重要输电线路等,积极推动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突出问题,消除风险隐患。

二、严格火源管控。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森林草原防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一切火种入山,严管进山人员,严格执行“防火码”实名登记,要加强巡查巡护,严格火源管控,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护住林;严查肇事人员,坚决将火源挡在山下林外。

县级林长、挂联部门要深入挂包责任区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各乡(镇)要把责任区划分到护林员,督促其巡山护林和火源管控。

三、联防联控。落实防灭一体要求,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防、专业救、抓统筹,林草部门专业防、早期救、管行业,公安机关破火案、保治安、协助防的职能作用,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终端见效。

四、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县、乡(镇)两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加大火情预警监测,健全各类救援力量联防联训联战机制,科学前置扑火力量和装备机制,强化应急准备。遇到有火情火灾,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火情。

五、科学扑救,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人的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科学扑火、安全施救,让懂打火的人指挥打火,让专业(半专业)队和经验丰富的人进行打火,坚持打早、打小、打了。

六、全面推行林长制。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强化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联防联控责任,落实巡山护林员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责任到人、防控到位。

七、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对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实行森林草原火灾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制度,对因责任未落实、措施不到位、应急准备不充分、组织扑救不得力,导致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或人员伤亡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要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12119。


本文来源: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林长制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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