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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封信,澜沧家长一定要看完!
来源: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时间:2024-01-10 阅读: |
澜沧县教育体育局致广大家长的一封信 ——警惕校外培训机构风险提醒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寒假来临,校外培训机构也随之开始面向幼儿园 、中小学进行招生宣传。在经济利益驱使下,也有一些未经澜沧县教育体育局和文化旅游局审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个人躲避监管,违规办学。在选择培训机构时,我们要警惕其中存在的风险。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并避免潜在的风险,保障合法权益 ,在此,特提醒广大家长,请您在为孩子自由选择校外培训机构、交纳培训费用时警惕以下事项: 一、正确看待校外培训 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 ,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跟风,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 二、警惕变相培训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得打“ 擦 边球”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超审批范围开展培训。 三、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如确需要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 ,请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做到“四查四看两务必”即:查证照(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单位登记证书)是否齐全、查证照是否与实际培训项目一致、查教师是否有教学资质(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资格证)、查证照注册地址是否与实际办学地址一致;看办学条件是否达标、看消防设施是否完备、看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看培训材料是否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务必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务必将培训费用缴纳至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并索要税务部门认可的正规发票,注意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三个月或60课时费用。广大家长要高度警惕,坚决抵制无证无照非法校外培训机构。若家长自愿选择到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场所和机构参加培训,所涉及的资金利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事件由家长本人自行承担。 四、慎重缴纳培训费用 请不要盲目听从销售人员的优惠推销或打折许诺 ,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 3个月或 60课时的培训费用和一次性预收费超过 5000 元。培训机构收费标准一律不得超备案标准、超备案事项,所缴培训费要全部存入银行监管账户,并索要正规收费票据。以免遇到培训机构倒闭或者卷钱跑路 ,造成经济损失。如有培训机构向您一次性收取超过 3 个 月或 60课时的培训费用或一次性预收费超过5000 元的 ,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五、签订合同留好凭证 要主动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规范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 年修订版)。对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收费金额、退费标准及违约责任,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要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 以作为维权凭据。 六、合理安排培训时间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 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工作日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0 时 30 分,不得留作业。要理性安排孩子校外培训时间,保护孩子休息权利,减轻家庭校外培训支出负担。 七、自觉抵制违规培训行为 未经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缺乏有效监管,安全环境、疫情防控、教师资质等均存在一定风险隐患,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家长难以有效维权。请家长自觉抵制“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非法培训机构,不送孩子参加“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隐形变异违规培训,确保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采取正当手段维权 校外培训属市场行为,须自行承担潜在的培训风险。家长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时,应首先与机构理性协商,如协商无果,再联系该机构的监管部门出面协解,若调解仍不成功,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营造好的教育生态 ,我们真诚欢迎广大家长进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879-7222190,共同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 1月10日 |
本文来源: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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