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澜沧县汽车销售、维修等经营秩序,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规划建设“唐盛汽车物流城”,形成汽车配套服务产业链,促进汽车配套服务产业链的进一步延伸和完善,促进汽车及其衍生产业的发展,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澜沧县汽车物流划行规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引导汽车销售、汽车维修、二手车交易及其他汽车行业相关业态分两批次迁入“唐盛汽车城”集中经营。其中民族团结进步广场后门沿内、外环城路和东朗路延长线至思澜桥范围的,集中搬迁时间分为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县城其他区域的汽车销售、汽车维修、二手车交易及其他汽车行业相关业态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搬迁。 二、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由市场监管、住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部门对上述行业企业的无证经营、违规经营、销售、维修汽车和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影响市容环境等行为以及私搭乱建的经营场所、“两违”建筑情形依法进行整治。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