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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2023年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 第八届“澜沧江”野钓邀请赛公告
来源: 时间:2023-09-12 阅读: |
为推动体育旅游成为高原特色体育产业发展的增长点和传统旅游业转型升级的着力点,打响云南“高原训练胜地、户外运动天堂、四季赛事乐园”品牌,进一步擦亮我县体育赛事“金字招牌”,增强糯扎渡库区吸引力,提升澜沧县知名度,促进渔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9月22日至9月24日在澜沧县举办第八届“澜沧江”糯扎渡库区大江野钓邀请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景迈茶香 渔乐无限 二、赛事组织 主办单位:澜沧县教育体育局 糯扎渡镇党委、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澜沧县体育总会、澜沧县民族体育运动中心 指导单位:普洱市教育体育局、普洱市体育总会 普洱市体育运动中心、普洱市钓鱼协会 协办单位:华能澜沧江糯扎渡集团有限公司 澜沧县交通运输局 澜沧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澜沧县卫生健康局 澜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糯扎渡派出所 澜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糯扎渡中队 糯扎渡镇南现村民委员会 三、活动内容 第八届“澜沧江”糯扎渡库区野钓邀请赛、农特产品展示、美食茶咖啡体验、民族歌舞表演等 四、活动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地点:2023年9月22日8:00—12:00,在澜沧县糯扎渡镇南现村三等新寨文体广场报到。 (二)开幕式:2023年9月22日13:00—14:00,在糯扎渡镇南现村三等新寨文体广场举行。 (三)比赛时间地点:2023年9月22日15:00—9月24日15:00(共计48小时),在澜沧县糯扎渡镇南现村(三等新寨、农场、马鹿塘、南现、团山、干河、吸引河)区域,根据抽签结果确定钓点。 (四)闭幕式:2023年9月24日16:00—17:00,在糯扎渡镇南现村三等新寨文体广场举行。 五、钓鱼比赛参赛形式及名额 (一)年满18周岁至65周岁的全国钓鱼爱好者均可组队参赛,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垂钓环境,自愿组队参赛。 (二)本次邀请赛以团队为单位,每队4—5人,含领队、教练,每队须持一面印有队名的队旗参赛,规格式样不限,每人需交纳300元报名费。 (三)本次邀请赛限定100支参赛队名额,报满即止。 (四)登记有效的参赛队在报到截止时间内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比赛,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钓鱼竞赛项目 (一)混合鱼总重量赛; (二)单尾鱼重量赛。 七、钓鱼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17:00,名额报满截止报名。报名时请提供队员身份证复印件、队名、联系人及电话。 (二)咨询电话: 杞贵荣:13987977520(澜沧县体育总会) 赵 敏:18087980733(澜沧县体育总会) 罗燕杰:13308799638(澜沧县钓鱼运动协会) 王会生:13769969222(澜沧县钓鱼运动协会) (三)报名交费方式:参赛队资格一经审查通过,须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将报名费汇入指定帐户或现金缴纳,收款后由组委会发出确认报名有效通知,未收到汇款则报名无效。 联系人:孙万康 电话:13987905063 李 燕 电话:13769900801 户名: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体育总会 开户银行:云南澜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帐号:4600022936455012 八、钓鱼竞赛办法与规则 (一)比赛根据报名队数分赛区同时进行比赛,参赛队钓位由各参赛队选派代表抽签决定,钓位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二)比赛期间每队至少保留1名队员在钓位。遇特殊情况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须经本区裁判长认可。 (三)每队在规定钓位范围内可使用15支竿,竿种不限。手竿子线最多只能连接2只鱼钩,不得使用锚钩、双尖连体钩。摇轮类竿具不得使用七星串钩,所有参赛队不得使用懒钩(地钩),不得使用打窝船送钓线。 (四)各参赛队钓具自备(包括防雨、防晒设备、住宿帐篷),钓法不限,禁止锚鱼。钓饵自备,用饵不限,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鱼饵及窝料。比赛开始当日15:00起可以打窝,提前打窝视为违规。打窝不得采用下水、打窝船具、遥控辅助设备等方式。 (五)参赛队的竞赛区域为钓位的正前方范围,远近不限,左右不得超出相邻钓位中线,抛杆不得影响其他队伍选手,违者鱼获无效。 (六)比赛时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调整或缩短比赛时间,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炮声)发出后立即停止垂钓,未入护的鱼获无效。 (七)各参赛队必须自觉维护赛场设施和环境卫生,比赛结束后将本队产生的垃圾清理干净。 (八)比赛分为混合鱼总重量及单尾鱼重量团体赛,死鱼不计算成绩(无效鱼种钓获后,请第一时间放回钓场,不得弄死和弃岸)。 (九)所有参赛队员计量鱼获,单尾鱼重钓起即称重,一旦确定为单尾鱼获,此鱼获不再计入混合鱼重,混合鱼重由参赛队提出要求后,给予适时称重,经称重后鱼获不得装入鱼护,鱼获需在分区裁判监督下可以自行处置。 (十)各分区计量时,需有参赛运动员、相邻运动队员在场,计量裁判计量唱数、计录裁判计录鱼获,成绩经参赛运动员、相邻运动员确认生效,出现问题当场核对,成绩上传不能更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减该队鱼获总重3公斤并记入违规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本组委会举办的比赛。 1.比赛中高声喧哗、酗酒影响相邻队垂钓,经裁判警告3次无效的; 2.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将无效鱼获入护的; 3.带鱼进场、相互窜鱼的(当场取消比赛资格); 4.在比赛中打架、斗殴,扰乱赛场秩序的(当场取消比赛资格); 5.比赛中使用锚钩或双尖连体钩,越位垂钓、越位取鱼经裁判警告1次无效的; 6.使用摇控打窝船打窝和垂钓的(当场取消比赛资格); 7.发现不是本次参赛运动员参与垂钓行为的; 8.发现比赛用竿超15支以上的。 九、钓鱼比赛录取名次奖 (一)混合鱼重奖励 第一名:奖金38000.00元、奖杯一个 第二名:奖金18000.00元、奖杯一个 第三名:奖金8000.00元、奖杯一个 第四名:奖金5000.00元、奖牌一个 第五名:奖金3000.00元、奖牌一个 第六名:奖金2000.00元、奖牌一个 第七名:奖金1000.00元、奖牌一个 第八名至第十名:奖金各600.00元、奖牌各一个 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奖金各500.00元、证书各一本 (二)单尾鱼重奖励 第一名:奖金6000.00元、奖杯一个 第二名:奖金3000.00元、奖杯一个 第三名:奖金2000.00元、奖杯一个 第四名:奖金800.00元、奖牌一个 第五名至第十名:奖金各500.00元、奖牌各一个 赛事奖励名额按照实际参赛队数的30%设置,报名队数不足100支时,录取名次及奖励相应缩减。 十、资格审查 本次比赛将严格实行资格审查制度,审查内容包括: 1.受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处罚,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赛; 2.按各项比赛规定年龄段不相符的运动员不接受报名; 3.有违反往届组委会有关规定的,不接受报名。 十一、免责声明(选手报到签字即是认可本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垂钓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 十二、其他 1.所有参赛队员由组委会统一办理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比赛期间餐饮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提前报到和延迟离会者费用自理; 3.本规程的解释权澜沧县教育体育局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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