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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澜沧信息网 时间:2023-06-30 阅读: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1月30日,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院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1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一)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一是医院党委成立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党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二是切实增强党委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分工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三是协助各支部、科室研究整改落实情况,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二)分类实施,扎实整改。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充分发挥院纪检监察室的职能作用,强化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在整改过程中,继续征求巡察组对整改情况及我院整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进一步的帮助和指导,努力促使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县第一人民医院分别于2023年1月16日,3月25日召开专题党委会,对巡察反馈问题集中进行研究和部署,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三、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在学懂弄通上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班子成员政治敏锐性。通过干部在线学习和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参加支部活动,强化班子理论武装的自觉性;二是强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班子成员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让班子成员真正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三是强化审批制度,对医院各类计划、总结、报表等,必须由分管领导严格审核后才能上传下达。

(2)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2021年12月该问题在普洱市卫健委大型医院巡查时指出后已经得到有效整改,下一步将举一反三,长期坚持。

2.关于“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3)针对“将党建工作融入到医院发展中理念不强、研究不够”的问题。

一是由党委书记杨涛牵头,纪委配合,党办具体负责,认真研究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医德和意识形态等党委重点工作,2023年不少于4次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调整医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治思想宣传和教育工作,统筹做好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文明建设、文化发展、对外宣传,着力在宣传方式、宣传内容、宣传渠道上创新,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医院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三是党委会有针对性对行风、医德医风等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023年已按照计划召开。

(4)针对“政治意识不强,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

由党办牵头,院办配合完善党委班子成员分工,经党委会研究,印发了《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关于调整党政领导分工的通知》(澜一院发〔2023〕36号),已对党委班子成员工作职责进行了分工,不断强化党的集中统一。

(5)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党委班子认真研究了《普洱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各分管领导结合医院实际,提出相应贯彻落实意见,各职能部门对照梳理涉及自身内容,院办结合提质达标和晋级三级医院要求,对标对表,汇总制定了医院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方案。

(6)针对“执行党委会议事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2021年12月该问题在普洱市卫健委大型医院巡查时指出后已经得到有效整改,下一步将举一反三,长期坚持。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7)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责任缺失”的问题。

自2023年开始,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切实压实党委职责,强化党对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截止目前,2023年已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并调整充实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医院意识形态工作方案,着力在宣传方式、宣传内容、宣传渠道上创新,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医院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8)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的问题。

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今后的各类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汇报及总结性材料,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亲自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并认真核对,交相关职能部门初审后,由党委书记亲自审核把关后再上报或是汇编。

(9)针对“流毒余毒书籍清理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开展清流毒“回头看”,组织工作人员再次对图书室流毒余毒书籍进行了专门清理,确保彻底清理流毒余毒。二是要求各党支部、各科室全面清理医院各类书籍、报刊和杂志,重点对办公场所、图书室、室外宣传栏等区域进行清理整顿,切实清流毒余毒,共清理到的流毒书籍4本,已进行封存。

4.关于“对保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的进展情况。

(10)针对“2022年11月县保密局开展保密专项检查, 县第一人民医院存在涉密文件存放不规范、单位涉密人员审查表等相关表册没有整理归档、信息设备标识不齐全等问题”的问题。

一是针对涉密文件存放不规范的问题,按照涉密文件管理要求,于2023年1月18日购置带锁文件柜对秘密文件进行单独存放,并进行专人专管;二是医院涉密人员审查表等相关表册于2022年11月16日整理归档,并上报保密局留存;三是按要求重新对信息设备标识进行制作。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学风文风不严不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11)针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严不实”的问题。

严格执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班子成员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由党委书记负责,党办具体实施,对会议材料严格把关审核,每年严格按要求开展不少于8次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确保学习质量、学习效果,并持之以恒自纠自查,一以贯之严肃整顿学风文风。

(12)针对“制度出台有偏差、不严谨、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根据我院十四五发展规划、二级医院提质达标推荐标准及2022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相关要求,各职能部门重新梳理审核现有的制度、职责、流程和预案,并将新修订的内容呈分管领导审阅,审核后的内容于2023年2月28日前交质管办汇编成册,已于3月31日下发各科室。

2.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大打折扣,损害群众利益”的整改进展情况。

(13)针对“对医保资金监管不力,存在违规费用。”的问题。

根据《澜沧县医疗保险中心关于普洱市2020年专项治理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2022016〕号)文件要求,已于2022年4月从医保基金应付款内扣回;上缴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涉及医保违规费用持续进行原因查找,逐项分析整改落实情况,制定整改落实情况并通知全院科室整改。

(14)针对“医疗服务超范围、重复收费”的问题。

一是加强事前审核,要求审计科对科室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收费项目仔细审核,严格把关,符合收费才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开展;二是加强事中审核,增加1名价格审核人员,每日对Ⅲ级护理患者费用清单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科室整改;加强事后审核,抽查周末、节假日出院患者、非Ⅲ级护理出院患者费用清单,发现问题及时召回患者退费;三是对问题多的科室下发督导表及时整改,按物价考核标准严格处理;四是加强与科室沟通,及时更新物价字典,提醒科室及时接收查看,加强学习物价政策。

(15)针对“部分医务人员为民服务宗旨观念淡化,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情况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院科两级加强行风、医德医风和诊疗质量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考核,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二是加强实习生、进修生的带教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因实习生、进修生引起的投诉事件发生;三是健全完善投诉/医疗纠纷预警机制及管理制度等,加强院科两级质控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分析总结院内、外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隐患,防范投诉/医疗纠纷的发生;四是持续加强“有技术、有温度”以患者为中心的医院文化建设,树立主动服务意识,诚心诚意为群众解难题、谋利益;五是加大监督力度,院纪委、党办、投诉办、医务科和护理部每月不定期深入科室督导、走访,进一步增强全院医务人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6)针对“行政经费直接划拨到工会账户”的问题。

根据《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云工发〔2022〕44号)规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拨缴县总工会,合理使用拨缴经费中的留成部分,工会经费不足的时候给予行政补助,根据澜沧县财政局印发《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原始凭证审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做好原始凭证的审核和账务处理。

(17)针对“发放节日慰问费用不规范”的问题。

认真学习《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云工发〔2022〕44号)文件精神,严格按文件要求开展走访慰问,春节送温暖活动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问题已于2022年起进行全面整改。

4.(18)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一份公务接待审批单长期间、多次接待”的问题。

根据澜沧县财政局印发《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原始凭证审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报账时实行“一事一单”,同时在公务接待审批单上注明就餐时间、接待单位名称、接待对象、陪餐人数。

5.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的问题。

(19)针对“出差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澜沧县财政局印发《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原始凭证审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批管理。

(20)针对“违规发放补助费”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禁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或其他费用,二是退回发放补助费,并上缴至县纪委指定账户。

6.关于“合同使用不规范,用过期合同采购物资”的问题。

(21)针对“2019年11月在昆明利特新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药品时,用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过期合同作为采购依据”的问题。

药剂科采购昆明利特新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仅为一次性消毒用品(乙醇、含氯泡腾消毒片、84消毒液、过氧化氢溶液等),属医用耗材,纳入医用耗材管理,与公司签订的是“医用产品耗材购销合同”,并非药品合同。下一步,我院将举一反三,清理相关药品、耗材合同使用规范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22)针对“县第一人民医院未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要求落实党务干部待遇”的问题。

党委班子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严格按要求落实党务干部待遇,党支部书记纳入中层干部管理。目前5名在职党支部书记中有4名分别担任科室主任、护士长,经2022年9月29日党委会研究决定,将未任中层干部的2名支部书记纳入中层干部管理,享受医院中层干部待遇。

(23)针对“对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不力”的问题。

由党委书记负责,强化对党支部的督考考核和日常检查力度,开展经常性的党务工作培训,不断强化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各支部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开展各类支部活动,并组好台账的收集保存。

2.关于“党管干部、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24)针对“2020年、2021年院内开展对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共提拔使用12名中层干部,没有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落实,无选拔工作方案、未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会议讨论决定等工作程序”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担负起管好带好队伍的责任。经2021年普洱市卫健委大型医院巡察后,我院2022年2月28日重新修订《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并于第十二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6月6日—7月4日通过推荐、资格审核、竞聘上岗演讲、民主测评、领导考察、公示、提交院务会讨论,党委会研究决定完成113位同志任免职工作。二是选拔中层以上干部,已形成由人事科牵头,按照推荐、资格审核、民主测评、领导考察、公示、提交院务会讨论,党委会研究决定完成机制,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

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的问题。

(25)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强化班子全面从严治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强化党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二是由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共同审定各班子成员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针对分管领导和科室的不同岗位职责区别制定符合实际的党风廉政暨行风责任书,并于4月10日签订责任书。

(26)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由纪委牵头,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不少于4次到分管科室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调研督导,根据“四必谈”要求进行谈话,并收集相关痕迹资料;二是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分管科室、重要岗位人员适时开展提醒谈话,由被谈话人将相关资料报送党委办公室备案。

(27)针对“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2021年12月普洱市卫健委大型医院巡查指出该问题后,院党委强化廉政风险意识,审计与财务已经由不同的领导分管,下一步,将举一反三,摸排相关领域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28)针对“对干部职工的经常性教育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纪委职能作用,加强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和以案说法,用身边事身边人警示教育干部职工。同时,强化日常行风督查,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和监督,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二是针对酒驾问题,严格召开我院“知敬畏、严自律、强作风”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大会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培训,并邀请县交警大队民警到我院开展警示教育,全院干部职工签订了澜沧县党员、公职人员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

4.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9)针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会前,院长、书记充分沟通,党办对发言顺序及表态进行综合梳理做出议程规定,党委班子集体研究议题时,由班子其他成员对提出的议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应最后一个表态发言,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表态。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由“一把手”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

(30)针对“决策机制执行不严谨”的问题。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经县委第十二轮巡察,该问题已于2021年得到纠正,党办进一步规范化党委会会议议程,党委班子成员召开党委会时候严格执行,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1)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严格规范执行医院党委会议事规则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是医院审计、财务科必须强化资金支付审批流程,二是涉及院务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党委会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院办、党办完善好会议记录。

5.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32)针对“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没有发挥派驻监督责任,近年来基本没有参加过县第一人民医院“三重一大”会议,未对县第一人民医院开展权利运行关键点、风险点及存在的风险隐患监督检查及廉政提醒教育等工作”的问题。

由我院纪委负责联系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领导定期督导我院“三重一大”会议,加强对我院开展权利运行关键点、风险点及存在的风险隐患监督检查及廉政提醒教育等工作。2022年11月23日,我院晋级三级医院动员大会已邀请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欧建宏同志出席会议,对晋级三级医院工作作风、纪律要求,下一步“三重一大”决策等工作保持工作联系,确保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责到位。

6.关于“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33)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

强化责任,扎实抓好整改后续回头看工作。严格执行医院党委会议事规则,医院院务会规则等规章制度,相关会议班子成员充分沟通,党办、院办会前做好会议议程,党办、院办负责人完整记录好会议记录。所有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全部销号整改。

(34)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

由党办牵头,不定期检查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各党支部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支委委员明确好分工,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对相关工作台账进行完善,并由党支部书记严格审核把关,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必须由支委会集体审核把关,确保“三会一课”真正落实到位。

(四)“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方面。

(35)针对“县第一人民医院纪委职能职责发挥欠缺,机制设置不合规”的问题。

由院纪委牵头,联系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医院纪委机构设置进行咨询,指导我院纪委设置,力求设置规范。根据巡察意见,调整纪委班子成员,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建议由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设置专职纪委书记。

(36)针对“执行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的问题。

党委书记杨涛通过自学和理论中心组集中学,进一步树牢“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高质量的党建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意识,不断强化党务知识和党的理论学习,要学懂弄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文件精神,坚决执行党的组织路线,有针对性加强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第一责任思想,强化班子成员进行充分沟通。目前,经党委会研究决定,2名支部书记已纳入中层干部管理,享受中层干部待遇。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7227606

地    址:澜沧县勐朗镇东朗路73号

电子邮箱:lcxdyrmyy@163.com


中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委员会

2023年6月10日


本文来源:澜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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