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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澜沧信息网 时间:2023-06-30 阅读: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1日至11月30日,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月1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领会巡察整改要求

局党组收到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2023年1月13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1个具体问题进行逐项逐条认真分析,深入查找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巡察组提出的我局党组存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不够,对退役军人信息核查、核实不到位,现有退役军人底数不清等问题与意见建议,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完全符合我局工作实际,为我局理清工作思路、完成工作任务,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健康发展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二)加强组织,传导压力,认真制定整改方案

局党组对巡察发现的三个方面11个具体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坚决做到诚恳接受、立行立改。根据班子工作分工,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该项问题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各自牵头负责各项整改具体任务的落实,对存在问题一项一项地进行分析,一个一个地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使每一位班子成员,每一位干部职工领受到了整改任务,明确了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安排到位、整改措施到位。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确保取得实效

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局党组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会议,及时研究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整改工作情况、通报整改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逐项逐个整改到位。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2021年1月—2022年4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局党组会议共10次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每周一次学习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重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涉及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原本本地组织学习。

一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强化责任落实,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计划每季度开展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一步推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每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1次,每季度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截至目前,已开展1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召开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召开党组会4次,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将《党的二十大报告》《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书目纳入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的重点学习内容,采取自学、集中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动员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结合实际学,做好学习笔记,交流学习感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7次。开展“双服务双报到双报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22场次。三是结合“学法规、学政策、学经验”活动,开展涉及优抚优待方面的办法、规定等“二五”学习活动3次。加强对新业务、新政策的学习,除旧纳新,结合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制定业务工作计划,保障最新优抚政策能够执行到位。

2.关于“保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针对“一是保密工作重视不够。2021年度仅有1名职工签订《澜沧县在岗人员保密承诺书》,2022年度目前还有1名职工未签订保密承诺书,个别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中未提及保密工作。二是落实保密制度不到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虽然制定了《澜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和《澜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保密管理工作制度》,召开了保密工作专题学习会议、开展了保密知识宣传活动,但部分干部职工仍然保密意识淡薄,对保密工作警觉性不高,订立的保密制度形同虚设,未认真履行保密工作制度,2022年6月16日将1份秘密级文件上传到微信工作群的泄密事件,造成不良影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严格落实《澜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澜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对办公自动化设备、会议、文件、档案等涉密领域实行制度管理。组织对全局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保密工作有关知识,并进行测试,以考促学,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训练。安排专人负责保密计算机的保密工作,做到涉及密级资料的电脑,严禁上因特网,并对电脑进行统一编号,标识密级,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2023年1月16日,石有华完成2022年度《澜沧县在岗人员保密承诺书》的签订,重新整改完善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中保密工作内容。全体干部职工从2023年开始每年签订《保密承诺书》,并由局办公室具体进行监督,强化保密意识,严明保密纪律,坚决杜绝失泄密问题发生。二是加强对保密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根据业务工作特点对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加强计算机资料的保管,对外带给或拷贝信息资料由分管领导把关。涉密计算机和涉密软、硬盘、移动磁盘发生故障由办公室负责联系专业电脑公司派技术人员直接到单位进行现场维修,以确保秘密信息不被泄密和被窃。加强对机要文件的管理和各类文件的印制、保管、清理、归档、销毁工作的保密安全措施。加强送阅、传阅文件保密工作,制定涉密文件传阅登记表,传阅文件采取直传方式,严把传阅范围的确定、传阅登记、清点份数,跟踪办理去向、阅件限时、监督签字等传阅环节。严格按照规定组织传阅和保管党内机要文件。

3.关于“建设项目资料不规范”的问题。

(3)针对“一是工程验收资料不规范。如:2022年澜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烈士陵园新建公厕验收会议纪要落款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所’,且未加盖单位公章;澜沧县烈士陵园新建公厕等工程竣工验收签到表未签字,均为空表。二是签订协议不规范。如:2022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罗扎炸、石亚春签订的罗*约烈士墓迁移协议和李长保烈士墓迁移协议,两份协议中乙方未按手印,也未书写签订日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2022年澜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烈士陵园新建公厕验收会议纪要落款“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所”更改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并加盖公章;完善澜沧县烈士陵园新建公厕等工程竣工验收签到表。二是与烈士后代罗扎炸、石亚春补充完善罗*约烈士墓和李长保烈士墓迁移协议手印及签订日期。

4.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档案材料不规范”的问题。

(4)针对“2021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档案材料中存放了关于‘2021年干部职工体检问题’的会议纪要”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整理完善2021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档案材料,移除“2021年干部职工体检问题”会议纪要。二是扎实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派驻上允镇那阮村任驻村第一书记,制定《澜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定点帮扶工作计划》。积极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按要求深入党支部工作联系点上允镇那阮村那阮党支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支部共建等活动2次。挂联干部职工主动掌握监测户家庭变化情况,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5.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5)针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正门入口未安排人员值班值守,未配置体温仪或体温枪、手消液、一次性口罩等防疫物资,也没有外来人员登记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1月6日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全市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部署会议以及县委刘继宏书记在澜沧县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二是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主动进村入户,认真履行县疫情防控四级网格员职能职责,开展健康宣教。三是引导干部职工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接种疫苗,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等良好公共卫生习惯。单位办公场所每周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

6.关于“履行主业主责不到位,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6)针对“一是双拥工作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澜沧县双拥工作的概述中出现‘全县28个乡镇(街办)、1900个村(社区)’的错误表述。二是退役军人信息核查、核实不到位。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退役军人花名册,李定发、罗绍洪等退役军人的退役时间和出生日期完全一致。三是现有退役军人底数不清、数字不明。通过谈话了解,部分干部职工对全县退役军人数具体数字说法不一,没有确切的数字”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双拥工作材料的审核把关。由局办公室重新梳理“创双拥”相关工作台账,对类似澜沧县双拥工作的概述中出现“全县28个乡镇(街办)、1900个村(社区)”的错误表述逐一更正,并重新装档。形成局文件材料股室草拟、局办公室初核、分管领导审核的长效机制。二是落实业务审校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把关信息表格,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避免退役时间与出生日期一致。三是印发《澜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退役军人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到各乡镇,在乡、村、组全面开展了一次底数摸排工作,摸清了我县退役军人底数和基本情况。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方面。

7.关于“存在形式主义,党风会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7)针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2021年4月16日、8月16日两次中心组学习会议使用的是同一会议照片;其记录的会议时间是2021年8月16日是星期一。2022年3月2日15:00,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召开2022年党组(扩大)第一次学习会议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并作了会议要求,但仅间隔10分钟(15:10),又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二次学习会议,第一个会议时间仅为10分钟,逻辑上不符合实际”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澜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制定《澜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澜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制度》中“二五”学习内容,用制度规范工作、会议及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根据党组笔记记录规范要求,由局办公室补齐完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2021年4月16日、8月16日两次中心组学习会议照片、会议记录。

8.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8)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谨。如:2020年8月31日记账凭证(凭证号:记账-31),发放军休家属遗属9月抚恤费5652元,经费使用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名;2021年4月21日记账凭证(凭证号:记账-21),支付办公耗材费1820元,经费使用审批单中无行政负责人意见及其签名。二是违规报销差旅费。如:2020年12月31日记账凭证(凭证号:记账-37),石有华、吕卫民、王虹梅三人于2020年11月15日——26日到普洱军分区开展普洱市优抚工作专题培训,培训结束后三人分别报销了12天的市内交通费,每人960元,按照澜财发〔2019〕83号文件第二十八条规定“到常驻地以外参加业务培训学习8天以上的,在培训期间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三人违规报销10天市内交通费,每人800元,共2400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清退石有华、吕卫民、王虹梅三人于2020年11月15日—26日到普洱军分区开展普洱市优抚工作专题培训违规报销10天市内交通费,每人800元,共2400元,由局财务人员将款项于1月31日存入财政往来款账户。二是加强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加强对《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澜沧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澜财发〔2019〕83号)文件学习和执行,严格落实《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制度》中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内容,严格财务审核关,增强财经法纪观念,按规定报销差旅。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方面

9.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力”的问题。

(9)针对“2022年6月16日,国家保密局监测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主任何某将1份秘密级文件上传到微信工作群,构成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当事人何某、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受到责任追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何某微信传输秘密文件事项,下达处分决定。召开局干部职工警示教育会,通报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处分决定。二是以督促检查为手段,堵塞管理漏洞。加强与县保密机要局的沟通报告,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每半年对计算机进行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加强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对干部职工保密工作的提醒。三是每半年召开一次保密工作专题培训会,加强干部职工对《保密法》以及保密知识的学习运用。

10.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10)针对一是“制作党建文化墙审核把关不严。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小会议室党建墙‘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栏,把‘专题党课’写成‘专题觉课’。二是开展‘主题党日’程序不到位。查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0年1月——10月支部‘主题党日’均没有‘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申报党员积分、缴纳党费’的记录。三是党费收缴不规范。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1月——12月和2022年1月——10月党费收缴花名册党员均未签名确认,且党支部党员缴纳党费计算表填报日期‘2021年”写为’20201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办公室重新制作更新局小会议室党建墙“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栏,把“专题觉课”纠正为“专题党课”,并一举反三,将“覆差”错误内容修正为“覆盖”。二是完善局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坚持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第一专题学习,将“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申报党员积分、缴纳党费”等纳入“主题党日”议程,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三是完善党费收缴名册,认真检查收缴内容是否正确,制表信息是否正确。严格执行完成每月党费缴费人员签名确认工作。

11.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1)针对“查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事项归档材料,2021年1月——7月有8次‘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单均未报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审核签字盖章”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班子议事规则等制度,执行《澜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按规定议事决策1次。二是贯彻执行派驻纪检组对局党组会、“三重一大”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主动向派驻纪检组负责同志汇报党组“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进行行业监督,同时不断强化内部监督管理。

三、持续整改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考核奖惩体系,确保党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人财物一体的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7543367

地    址: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子邮箱:lcxtyjrswj@126.com


中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3年6月6日


本文来源:澜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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