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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澜沧信息网 时间:2023-06-30 阅读: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7日至2023年1月12日,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努力通过巡察整改推动卫健创新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县卫生健康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和专题调度会研究巡察整改措施。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直面问题,查找症结,剖析原因,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抓到底,持续以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其他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抓实责任分解。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做到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下发了《中共澜沧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澜卫党组〔2023〕3号)文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形成了整改任务清单,逐条研究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负责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检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直面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拖延,把巡察整改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紧密结合,通过定期听取整改进度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进度偏慢、聚焦不准、整改不力的股室和人员,通过催办、督促等形式加以推动,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目前已修改完善相关制度,从体制机制等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高质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局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过程中,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反思、认真剖析,找准问题根源,不折不扣地继续抓好整改落实,以此推动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一是深刻反思,剖析问题根源。收到巡察反馈的问题后,对存在的问题逐项分析,深入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二是提高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部署整改工作、督查整改进度,定期在党组会上听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检查。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代表局党组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对班子人员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四是亲自调度,压实推进整改。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心来抓,明确阶段任务,布置具体工作,全面跟踪落实情况,定期督查工作进展。督促全局及全县卫健系统党员干部自觉从自身做起,从具体工作抓起,积极投入巡察整改,以巡察成果促进卫健工作提升。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政治意识有差距”问题。2022年5月6日制定《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规章制度汇编》中的学习制度,没有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内容,且制度中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局党委和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不当的表述;县卫生健康局党组2022年10月7日印发《中共澜沧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文件中,将不是党组成员的董士平同志列入局领导班子分工中。

一是及时修改完善《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规章制度汇编》中的学习制度,修改后的制度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并召开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会议研究修改后的制度,及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今后学习内容,并将修改完善后的制度汇编下发至各医疗卫生单位,并要求及时修改完善本单位制度汇编,要求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制度汇编并作为今后学习主要内容。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新调整充实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领导分工文件,并形成正式文件下发至各股室、各医疗卫生机构单位。

(2)针对“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有差距问题。2020年11月3日、12月9日的局党组会和2021年3月18日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会没有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021年3月30日党组会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来代替“第一议题”的学习内容。

一是坚持把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做好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及时对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县委卫生健康工委加大监督指导力度。

(3)针对“理论学习有偏差”问题。对上级有关精神学习不深,理解不透。2022年3月县卫生健康局出台《作风纪律制度》要求局党组领导班子“认真执行八项规定”,对上级有关精神理解不到位。

一是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二是在带头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各项政策的出台背景、具体内涵、现实意义的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三是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政治判断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四是修改完善县卫生健康局出台的《作风纪律制度》。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4)针对“对上级决策部署只做表面上的传达,不加消化”问题。2020年至2022年党组会议在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时,只进行了传达学习,没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相应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建立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对上级文件精神认真传达学习,加以消化,领导班子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提出相应贯彻落实意见,并按相关规定完善会议记录。二是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完善学习制度,领导班子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普遍要求具体化,提出落实具体方案和办法,创造性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

(5)针对对上级开展行风整治专项行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及时、不重视、不到位问题。2021年7月6日和7月9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和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分别下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云南行风整治持续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普洱健康云南行风整治持续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区)于7月12日前结合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制定工作方案,至2021年7月22日县卫生健康局才印发我县工作实施方案,没有按省、市要求时间完成。

一是加强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素质能力。县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此类问题,立即组织医政医管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以往印发文件进行自查、追溯,举一反三,查找是否仍存在未发文、逾期发文等情况,立行立改,做到任务一部署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已完成马上就反馈的工作机制。二是通过建立任务清单制度,将不同类型的上级文件及办理环节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促进执行工作。三是对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开展相关谈话、教育,强化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以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出现。四是加强全县卫健系统党建工作,加强思想教育,提升干部职工执行力。杜绝县卫生健康局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再次发生对上级要求敷衍了事,工作不落实,满足于上传下达。五是在卫健系统内开展行风教育整顿活动。每年定期开展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通过教育与整改相结合,既要强化干部的执行意识,抓好卫健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六是完善相应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工作完善相应管理制度,吃透上级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结合实际确保上级精神不变形不走样的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总结经验和存在问题。

(6)针对“开展‘惜、转、争’主题教育不到位”问题。2021年县卫生健康局在开展“惜、转、争”主题教育时,未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落实“四必谈”,在开展谈心谈话阶段,班子成员之间没有互谈,只有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的谈话,且谈话过程主要领导没有把自己摆进去,只谈他人没谈自己,也没有结合实际征求被谈话人的意见建议。

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四必谈”(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每个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做到一对一、面对面、“六个谈透”。二是严格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谈心谈话,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落实“四必谈”确保今后不在出现此类问题。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7)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监管不到位”问题。2021年至2022年县卫生健康局在信息发布审批流程中,审签稿不附信息内容,分管领导均只有“同意”两个字的审签意见,对发布的内容和发布去向不明确,存在宣传领域和保密工作的风险隐患。

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履行党建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抓紧抓实。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管好新闻媒体阵地,把坚持正确导向摆在首位,坚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四是县委卫生健康工委及时组织县级医疗机构、乡镇(中心)卫生院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召开2023年第一次新闻信息工作联席会议,就信息发布审批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审签稿内容的注意事项等问题进行培训,培训就存在的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明确信息发布去向,规范领导审批意见,切实强化对涉密内容的管理。

(8)针对“流毒余毒书籍清理不彻底”。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书柜仍存放有白恩培、秦光荣、沈培平等图文的书籍。

一是澜沧县卫生健康局成立了专项检查组,于1月中旬对各股室再次开展流毒余毒书籍报刊资料清理“回头看”工作,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沈培平等人员流毒余毒影响,夯实“对党绝对忠诚、组织完全放心”的思想基础和行动基础,对筛查出的流毒书籍进行统一归档留存。二是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流毒余毒书籍清理“回头看”,做好流毒余毒书籍统一归档清理,并及时上报清理情况报告。

4.关于“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9)针对“创卫督促检查履职不到位”问题。省爱卫专项办于2022年7—8月通过常态暗访、专家组抽查复核等方式,对我县进行了随机暗访,发现了11类77个问题,县卫生健康局作为创卫牵头单位,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放松了对存在问题整改的督促检查,被省、市两级给予澜沧县黄牌警告。

一是及时对曝光问题进行整改。紧紧围绕省级曝光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确保通报问题“点对点”逐一整改到位,同时结合通报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工作薄弱环节,以点带面推动创卫问题整改。二是强化落实常态化督导检查。县创卫指挥部督查组继续深入全县各责任片区开展督导检查,实行定期暗访曝光机制,紧扣阶段性工作重点,聚焦重点问题、重点区域,进一步增强曝光监督效果,强化警示激励鞭策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三是巩固片区包保责任的落实。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保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力度不减,全面统筹、协调、督促86个片区单位责任,对标对表落实街道、责任片区的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巩固好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取得的工作成效。

(10)针对“对全县防治艾滋病工作督促指导不够”问题。县卫生健康局在提前布局、提前谋划上不到位,对各乡镇督促指导不力,部分乡镇存在年底突击防艾任务指标,造成工作的被动局面。截至2022年9月,我县检测发现率90.5%,治疗覆盖率91.5%,与省、市下达的指标任务还有较大差距。

一是持续盯紧开展返乡务工人群和高风险人群的检测工作,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二是借助新冠疫苗接种契机,全面、尽早铺开检测工作。三是继续用好全民健康检测系统,及时将检测人员名册导入系统,进而筛选出未检名单,逐一销号。四是督促各乡镇防艾专干进一步落实返乡艾滋病患者的联系方式,确保每位患者都能及时联系上,方便后续服药管理。五是加强患者依从性教育,特别是10—12月入组的患者,要求治疗点及时将失访和即将脱失的患者名单反馈给各乡镇专干,及时加强随访,最大限度降低脱失率。六是稳定防艾工作人员,工作确需变动的必须做到交接得出,接收得住,能够胜任。七是加强艾滋病工作的研究,进一步加大对乡镇的督导力度,实行季督导、月通报。八是提前下达艾滋病防治工作任务指标,结合月通报形式,让各乡镇及时了解自身短板弱项,持续推进艾滋病工作。

(11)针对“对公立医院卫生医疗行为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县域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执行群众纪律不严,损害患者利益问题时有发生,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多计医用耗材重复收费、重复检查,耗材超标准加成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如:县第一人民医院存在超住院天数结算住院费情况;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自立收费项目收取脸盆、尿壶等卫生材料费;妇幼保健院收取新生儿监护费的同时还重复收取心电监测费,超规定多加成15%—17%收取医用特殊材料等。

一是由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牵头,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配合落实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对于县级医疗机构开展的规范医疗行为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医政医管股、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均应实地督查,严格督促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按照诊疗指南,规范检查检验项目、种类,杜绝在医疗服务中无依据检查检验、重复检查检验、超范围检查检验、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检验等问题,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求,对于存在问题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置时限进行整改,对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直至整改完毕为止,必要时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可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进行处罚。二是督促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开展对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专项点评,医务科定期督查相关科室、检查病历,对检查适宜性进行抽查点评,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三是组织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引导医务人员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常态化开展处方、医嘱点评工作,对于存在不合格处方、医嘱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及改正措施。四是持续督促县级公立医疗机构通过医疗耗材阳光平台采购直接销售给患者使用的医用耗材、药品,确保医用耗材、药品的采购均和规范的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和廉洁协议,持续规范采购流程,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五是强化规范医疗行为培训力度,不定期邀请发改、医保等部门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诊疗行为和规范医疗收费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持续提高诊疗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时有发生”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走过场’”问题。2022年1月28日下午16:30县卫生健康局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次学习,会议上集中学习的材料多达16份100余页,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党章、监督条例、民主生活会制度、省市经济会议精神等,传达学习时间仅安排30分钟,也未作学习交流发言,学习流于形式。

一是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硬指标”。坚持带着问题学、系统学、理论性学,不断提高认识,通过学习解决实际问题,学以致用,杜绝学习上的形式主义,自觉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学习热情。二是抓实抓好学习教育。通过深入系统地学习,切实加强党性休养,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查摆问题,积极主动整改落实。三是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充实思想头脑、指导行为实践的重要基础,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今后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把不断加强理论修养作为“必修课”,做到真学、真悟,挤干敷衍了事、流于形式的“水分”,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以行求知,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行动上自觉。

2.关于“文风会风不严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2)针对“上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上报给县委《中共澜沧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报告》内容中,把卫健局写成“卫键局”,文件末尾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没有按公文制作的版记要求排版。

一是通过会议上学习和平时自学的方式进一步提升政治理论水平,提高自身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不随波逐流、不跟风赶浪。二是结合每周的“二五”学习,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公文写作、公文处理等专题培训,并定期组织下属单位选派人员到局机关跟班学习。三是计划4月上旬开展一期全县卫健系统办公室业务专题培训班,并邀请市卫健委、县委办、政府办授课。

(3)针对“落实会议记录制度不到位”问题。县卫生健康局党组2020年至2022年党组会议部分记录无会议名称、主持人、组织学习传达人,会议记录不严肃、不规范。

一是坚持民主科学决策。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会议制度,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局办公室提前征集议题,并提前分送班子成员调研思考,不搞临时会议、不仓促议事,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做到发扬民主、集思广益,集体讨论、科学决策,确保会议决策事项能充分吸纳集中集体意见,得到有效贯彻执行。二是彻底纠正存在问题。按照巡察整改建议,对2020年以来的局党组会议记录,按照规范要求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形成详实完整的局党组会议记录,并确保此类问题今后不再发生。三是及时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做好院务会、党委会会议记录,做好会议记录不缺项、不漏项。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4)针对“财务审批不及时,多次出现先支后审”问题。如:2020年1月17日卫生健康局支付县第一人民医院和第二人民医院慰问金6000元,主要领导于5月10日才审批,1月28日支付流动人口管理员工资19500元,主要领导于6月28日才审批。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执行,加大卫健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对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开展一期批评教育活动,杜绝先支后审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结合县卫生健康局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制度,保障单位资金安全运行。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流程,确保财务支出、报销工作的合理化、规范化,并提高工作效率。

(5)针对“财务支出流程不规范”问题。卫生健康局2021年5月24日支付驻村工作队员保险费1000元,发票开据时间则为6月23日,业务人员及分管领导审批时间7月23日,主要领导审批为8月17日,存在先付款,再开发票和审批。

一是开展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工作质量。二是加强对票据审核把关,针对类似情况的拒绝办理支付。

(6)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接待无审批单”问题。2021年8月接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检查验收组及工作人员用餐5867元和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战演练工作餐费8260元无接待审批单。

一是严格按照《澜沧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的审核报销和使用管理。二是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对所发生无接待审批单进行补全。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依然存在”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如:2020年至2022年没有严格落实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的要求,其中2020年存在用党支部主题党日来代替党员大会的情况,对党员大会含义不清,缺少研究。

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规范党支部各项组织活动,严格按照党组织设定规定等制度规范落实党支部各项活动。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季度讲授1次党课、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三是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组织开展讲党课、专题讲座等系列教育活动,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2期党务知识培训。

(2)针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规范”问题。2020年至2022年局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记录本中党支部基本情况登记表、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三会一课”计划总表等多处内容没有填写或填写不完整。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统一思想,坚持以更高站位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升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的素质。二是加强对下一级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开展2期党务知识培训,规范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三是严格要求下一级党组织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填写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记录本,县委卫生健康工委成立专项督导组按季度进行督查、检查,并在卫健系统内通报。

(3)针对“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不规范,党费计缴不准确,存在多计和少计的情况”问题。如:惠民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2022年1至9月计缴党费中未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项扣除;文东乡卫生院党支部党员李定双2022年7至9月每月应缴纳党费基数为2038.04元,按0.5%比例核算应缴10.19元,实际只缴9元。

一是加大全体党员的意识,加强对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将党费的收缴规定等相关知识纳入到“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课程中,不断提升党员对党费收缴的认识。二是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将党费收缴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三是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规定》,逐一对照检查,对党费收缴不规范,党费计缴不准确的及时整改,并上报党费自检自查报告。

2.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4)针对“抓系统内干部职工经常性提醒教育和监督管理不力”问题。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全县医疗卫生系统共有31名干部职工,因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参与手机赌博、酒驾、交通肇事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作为主管局的卫生健康局在抓早抓小、强化纪律执行、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方面做得不够,特别是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活动较少。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每半年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二是严格履行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适时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以抓党建促工作同安排同考核。三是加强党性教育。组织全系统召开以案促改集中专题学习研讨会和警示教育现场观摩各1次,加大对干部职工宣传和教育,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防微杜渐。

(5)针对“制度体系建设不健全、不完善、不统一”问题。《2022年卫生健康局制度汇编》无党务公开、团组织、妇委会等管理制度,保密制度不完善,操作性不强,部分制度存在相互矛盾。如:《财务管理制度》中“2万元以上的开支须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再按正规程序审批”的规定与《卫生健康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研究决定本单位一次性支出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的规定不一致。

一是对已制定的《2022年卫生健康局制度汇编》查漏补缺全部重新修订完善,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工会章程》严格执行。三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卫生健康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本单位一次性支出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须依次经局务会、党组会集体决策。同时对卫生健康局各项工作流程进行再梳理、再排查、积极查找制度建设方面的缺失及薄弱环节,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四是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对已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查缺补漏重新修订完善,并将修订完善的制度汇编反馈局党办统一审定,保证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按制度办事的良好局面。

(6)针对“基层党组织纪委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得不紧不实”问题。如:县第一人民医院设有纪委,但未按照《关于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细则》设立专职纪委书记,纪委的监督执纪职能未有效发挥。

一是进一步强化纪检监督责任。明确纪委书记职责,县委卫生健康工委对三家党委医院纪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定期提醒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责任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深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三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松懈纠治“四风”,一体推进“三不腐”,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四是督促三家党委医院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细则》设立专职纪委书记,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发挥监督执纪职能。

(三)“对基层单位资金失管失察,存在资金被占用的风险方面

针对“2019年,县卫生计生监督综合执法局宣传发动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向所挂包联系帮扶的文东乡芒糯村献爱心捐款共38400元,其中3500元由时任党支部书记周跃强交给村副主任陈开荣,其余34900元由时任县卫生计生监督综合执法局局长袁刚本人经手开支。目前,袁刚已退休,经手的捐款未开支完,所有捐款使用未向社会公示,捐款资金在脱贫攻坚决胜阶段的作用未有效发挥。”的问题。

一是县委卫生健康工委对苏凯进行提醒谈话,对袁刚进行约谈,并要求袁刚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自我反省,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针对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对袁刚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袁刚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做到立行立改。二是督促袁刚理顺已使用掉的捐款资金,列出使用明细,提供资金使用时的相关凭证,并将结余的资金于2022年12月30日前存入指定账户。三是督促合法合规使用结余资金。由单位主要领导、分管副局长、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共同开会研究结余资金使用情况,并积极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过程合法合规,百姓受益。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7233656

地    址:澜沧县卫生健康局(勐朗镇佛水路73路)

电子邮箱:lcxwsjkjdb@163.com


中共澜沧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3年6月11日


本文来源:澜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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