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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时间:2022-11-09 阅读: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7月16日,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澜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了巡察,2022年8月2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一)认真组织学习,开展专题研讨。收到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后,澜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立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研究会议,组织学习整改反馈意见材料,对巡察整改提出的问题进行细致研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二)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摆问题。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广泛征求意见,收到书面反馈问题清单后,进行一一整理,并向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反馈。 (三)深入坦诚谈心,班子相互交流。中心班子成员本着实事求是、开诚布公的原则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做到了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个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谈心谈话一对一、面对面,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存在的不足,达到了加深理解、增进团结的目的。 (四)深刻撰写材料,进行自我剖析。中心班子成员认真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把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作为一次再学习、再认识、再剖析、再提高的过程,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五)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召开会议,在会前做了充分的准备。会上围绕本次巡察整改提出的问题,重点剖析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提出了批评意见,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县监委的督导组到会提出指导意见。 (六)认真落实具体整改措施。按照巡察整改提出的反馈问题清单,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会上通报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会后按照要求执行具体整改措施。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坚强有力”方面 1.针对“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习动力不足,以业务工作繁忙、人员不齐为由,除每年一次的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外,未安排干部职工共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建与业务关系处理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理解和把握仅停留在理论知晓层面,没有真正贯彻落实到工作实践中,以党建引领推进中心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对中心党建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有待提升”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保证会议不缩水,不用别的会议代替,无论业务多忙,都挤出时间,保证党员都参加,严肃会议纪律,做好会议记录。不走过场,避免流于形式,注重学习质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达到整体提升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的目的,以及立足于本职岗位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体现党员的先进性。二是摒弃“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每月定期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引领全体干部职工加强业务学习和党建学习。学习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要以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把理论贯彻到工作实践中,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三是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培训活动,加强日常学习,将“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学习纳入单位学习考核制度,在人才管理等方面同绩效考核相衔接,督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抓好日常学习,以党建引领推进中心管理体系建设,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针对“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县 2022年1月—3月免疫规划疫苗扫描率 98.74%,乙肝疫苗 24小时及时接种率83.19%、乙肝诊断报告检测率 66.67%均未达到指标要求。工作中存在疫苗全程追溯管理未能严格落实,乡镇卫生院疫苗储存温度记录不规范,疫苗存储设备中放置其它非必要储存物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使用未按要求把资金直接拨付乡村医生个人账户,存在二次分配等情况”的问题。一是督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和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对文件内容悟深悟透,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乡村两级的指导能力。二是组织人员到乡镇指导,组织培训,集中学习,加强对乡村两级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对部分存在问题的乡镇进行驻点指导。三是完善考核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局报告。认真对资金分配进行上报工作,促使公卫资金根据工作完成进度及时下拨到乡村两级。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突出”方面 1.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改不到位。一是挤占干部职工绩效向极少数人发放。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仅经领导班子会议决策将 2016年非税收入绩效利润提取5%,以“中心搬迁工程绩效奖励工资”名义发放10人共计9.16万元,其中班子成员5人领取5.1万元,办公室、财务等5人领取4.06万元。未经职代会讨论,2020年5月6日仅经领导班子会议决策每月提取干部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奖励驻村工作队员每人每月0.18万元:2020年6月至2022 年6月共发放11.88万元。二是违规发放加值班费长期未整改。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绩效总量外自行发放加值班费28.2445万元,2018年违规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发放在职在编人员疫苗接种补助费4.0077万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移动公司签订三年合作协议,移动公司免费提供72台手机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班子成员250元/月、中心办公室主任150元/月、中层干部100元/月、其他工作人员50 元/月为全体干部职工缴纳保底话费,2013年至2015年期间违规为干部职工个人缴纳话费19.62万元”的问题。一是对少数人发放的搬迁工程绩效奖励工资进行全额清退,清退金额91600元,已存缴至县纪委专户。二是召开单位职代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通过了单位绩效分配方案,将单位绩效分配向驻村工作队员倾斜,并向主管局报备。三是对2018年违规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发放在职在编人员疫苗接种补助费进行清退,清退金额40077元,已存缴至县纪委专户。四是完善2013年至2015年期间确实存在加班的工作人员考勤痕迹资料,不清退加班职工的费用,进一步完善绩效分配方案。对带班领导的加班费给予全部清退处理,清退金额29235元,已存缴至县纪委专户。五是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对全体干部职工发放的通讯费进行全部清退处理,应清退金额196200元,实际清退187800元,已存缴至县纪委专户,未清退8400元涉及6人(其中3人已死亡,3人已离职)。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管理缺失。一是未建立完善的采购制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仍处于传统的经验型管理,轻视内控机制的建立,无章可循和有章不循的现象较为突出。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虽建立了医疗试剂耗材、设备等采购制度,但采购制度不完善,在全程采购过程中一直没有明确采购管理主体科室,放权由各科室自行采购试剂耗材,既负责采购计划又负责询价,同时还负责供应商的确定、签订合同、参与采购、提供票据给财务结算等各环节工作,致使科室人员权利过于集中,采购过程不够公开透明,增加采购风险。各科室自行采购后也未完整登记医疗物资出入库台账,不利于实物盘点。二是未做供应商管理。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建立供应商评估准入机制及对供应商进行管理,供应商的确定由科室决策,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供货质量、供货价格没有在公开的市场做充分的对比,没有及时更新供应商的信息,如商品降价信息、供应商经营条件改变的信息、授权期限更改等信息均不掌握”的问题。一是修改完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内控制度,成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完善采购台账制度,做好出入库登记,加强采购制度的学习。二是加强对中心领导班子廉政风险教育,严把采购关口,规范采购行为。三是做好供应商管理,签订廉政协议,建立完善供应商评估准入机制。四是根据各乡镇疫苗采购计划按需采购疫苗。五是强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勤保障科管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进行规范。所有采购必须提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再提交中心班子研究是否采购。 3.针对“项目建设未严格按程序办理。一是车库建盖程序缺失。如:2020年6月1日、2020年7月2日班子会讨论中心建设车库需25万元,2020年7月23日书面向县卫生健康局申请经费35万元,2020年11月20日与施工方签订建设合同32.9957 万元,2020年11月9日工程结算39.5585万元,实付38.7585万元,该项目工程量及资金的增加既未经班子成员会议决策也未与施工方签订补充合同。二是未按规定办理公益事业捐赠工作。2016年1月26日昆明多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澜沧绍新园林苗圃签订“绿化项目承包合同”,协议由绍新园林苗圃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施绿化项目,结算时该公司支付绿化费15万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受赠单位未按照卫生部门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规定与该公司签订书面捐赠协议,也未纳入新建办公楼绿化项目审计中一并审计”的问题。一是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继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规范日常建设项目的各种行为。二是对车库及物资建盖程序缺失的问题,与施工方补充完善施工协议和合同,今后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对未按规定办理公益事业捐赠工作的问题,我中心补充完善了《绿化项目承包合同》、《项目结算表》,收集了公益事业捐赠协议。 4.针对“财务管理不到位。一是多支付电脑租金。2018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澜沧浩宇电脑经营店签订电脑租赁合同,每台电脑租赁期满36个月后电脑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租金100元/月/台,2020年7月1日起租金150元/月/台,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严格按协议履行,自2019年7月起多支付租金3.105万元。二是疫苗研究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2017年9月26日《云南省疾控中心关于澜沧县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四价)Ⅲ期临床试验经费使用的函》中明确规定划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疫苗研究项目资金预算使用范围,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疫苗研究项目资金有结余为由,自2019年至今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支付单位法律顾问费、搬迁工程款、上允分中心旱厕改造费等合计78.7745万元。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经抽查发现近三年来,财务报销上存在违规发放服装、违规报销差旅费、同城接待,报销手续不齐全,接待费支出凭证未附接待清单、无接待函,接待人员,接待事由不明,相关领导未审批签字等问题。如:2018 年“三八”节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服装报销3.24万元。2019年11月30日记账-77,王奥克赴上海黄浦区疾病预防疾控中心进修学习,在培训方已承担食宿费的情况下多报餐费33天0.33万元;2018年7月30日记账-48出现同城接待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支付0.12万元;2019年11月30日记账-4王伟、周玉斌参加第六届全国艾滋病学术大会报销差旅费1.4884万元,凭证后未附出差相关文件。如:无政策依据将学生体检补助费直接发放给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问题。一是中心班子和财务科加强了对政策的理解和学习,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执行。二是对多支付电脑租金进行清退,经过核算实为15850元,清退金额15850元,已存缴至县纪委专户。三是疫苗研究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的问题,2021年8月18日,我中心向县财政局呈报《关于给予界定临床实验服务费资金管理方式的请示》,县财政局批复:“澜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取的临床试验服务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入,不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疫苗研究工作在开展过程中,会有纠纷产生、实验场地要求等,因疫苗研究资金为营利性资金,完善税费后,收益资金可用于支付单位相关费用。此项资金不属于上级财政拨款的专项资金,为我单位的非税收入,可用于疫苗研究的相关工作经费和职工的绩效发放(经财政审核后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后才可发放)。四是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服装的,每人1200元服装费进行清退处理,应清退123600元,实际清退116400元,已存缴至县纪委专户,未清退7200元涉及6人(1人已死亡,5人已离职);对同城接待费1200元进行清退,已存缴至县纪委专户;对王奥克多报餐费3300元进行清退,已存缴至县纪委专户;对王伟、周玉斌参加会议的,补充完善了相关文件依据;完善我单位进修、培训内控制度,加强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学习,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的事情发生。 5.针对“形式主义问题存在。一是定标下任务统一上缴“收受红包”资金。2019年,在全县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顾实际,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按照“班子成员1000元以上、中层500元、职工200元”的任务标准,作为违纪资金自行上缴财政,47名干部职工共缴纳2.11万元。二是文件讲稿抄袭拼凑突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许多重要文稿内容千篇一律,照搬照抄,同年红头文件绩效方案出现多份不同字号的红头文件。近年来,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将各科室工作总结以流水记录方式撰写,篇幅长达55页;2019年、2021年中心主任王春泉,党支部书记、副主任王伟的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一致;2019年、2020年中心党建工作总结内容一致。部分制度存在抄袭拼凑问题,出现与工作职责无关的字眼”的问题。一是力戒形式主义再次抬头,坚决抵制“四风”,敢于承担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杜绝此类形式主义问题事件发生。我中心将继续加强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学习教育,提高纪律作风意识,班子成员带头,党员干部职工勇挑重担,端正工作态度。二是继续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文件讲稿写作水平,在年初、年中、年底召开中层干部会议,认真做好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杜绝照搬照抄。进一步规范文件讲稿上报工作,加强中心档案文件管理,避免出现文件材料逻辑错误。对党务工作者加强培训,要求党员领导干部重视学习,做好资料的撰写、收集和存档工作,杜绝抄袭拼凑后应付了事。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差距”方面 1.针对“‘三重一大’走过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直以来无专门的笔记本记录“三重一大”事项,而是用A4纸记录,未记录与会人员表态及决策结果的详实情况。为便于财务报账程序及应付检查,会议记录、纪要造假率高,十分混乱。如:有的“三重一大”会议决策有原始记录无会议纪要,有的有会议纪要无原始记录;同一日期出现多份不同内容的会议纪要;更甚是党支部召开的“三重一大”会议由中心主任王春泉主持”的问题。一是严肃会议纪律,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用专门的笔记本记录“三重一大”事项,要求参会人员做好表态发言,记录人员做好记录,详实记录表态及决策结果,杜绝造假事件发生。二是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相关程序。有“三重一大”事项需提交审批时,先由财务室和中心办公室梳理需要提交的事项,填写“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单由分管领导交中心班子成员充分酝酿研究后,再召开中心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局党工委备案。每月提交一次,并做好相应的会议纪要,参会人员要在“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单签署意见和建议以及本人签名。 2.针对“原中心党支部副书记未按规定选举却仍担任副书记。许合平于2014年1月26日经县卫生局党委行文任命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副书记。2021年3月1日县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批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同意中心党支部选举结果,该批复中无党支部副书记人员及岗位职务。但 2021年5月19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委员会职责及支委委员工作职责分工》文件中标写‘党支部副书记许合平’,2021年5月21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班子成员分工文件中也同样标写为‘党支部副书记许合平’,2021年3月至今许合平绩效工资待遇也是按照班子成员等次发放。直至巡察进驻了解该问题后,县卫生健康工委答复为‘新的支委产生时,许合平同志即自动免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副书记职务’”的问题。一是在巡察提出反馈意见时,按照县委卫生健康工委答复“新的支委产生后,许合平同志即自动免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副书记职务”,许合平同志即日起不再履行中心党支部副书记职务职责,立即停发其班子成员绩效,不再享受班子成员待遇;二是对从2021年3月起至巡察时,许合平不任党支部副书记开始发放的班子绩效待遇资金进行清退,清退金额7200元,已存缴至县纪委专户。 3.针对“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专业能力和素养亟需提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职称和初级职称人数占比较大,未取得职称占17%,初级职称占60%,中级职称人员占9%,高级职称占14%。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开展访谈中;访谈人员均提出领导班子成员缺乏专业本领和专业精神,个别班子成员工作中存在“本领恐慌”,对科室过于依赖,胜任分管科室工作有难度。同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内部人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如:2020年中心有2名干部职工因违反相关纪律受到责任追究”的问题。一是班子成员带头加强理论政策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多进科室调研走访,了解分管科室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掌握好专业技术知识,指导管理好分管科室工作,通过工作实践快速提升自我能力,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做到心中不慌,既是专业领导,也是技术骨干,在单位具备引领作用。二是加强内生动力的学习,对本科引进人员,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完善绩效分配制度,研究制定相关激励和惩罚措施,对多年来未考取执业证书的人员通过降低绩效等措施督促其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从而增加紧迫感和危机感,以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三是继续完善绩效管理方案,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绩效分配向人才倾斜,营造中心在业务技术方面“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四是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关心职工的生活,关注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问题、有矛盾及时化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教育。五是中心班子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会议质量,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要时常红红脸、出出汗,查摆问题,身体力行,从我做起,在职工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监督不力。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未发挥好派驻监督作用,近年来未参加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三重一大”会议,未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权利运行关键点、风险点及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监督检查及廉政提醒教育工作”的问题。我中心将及时加强与驻县教育体育工委纪检监察组的工作汇报和沟通,有“三重一大”会议时,邀请纪检监察组到我中心参加,对我中心权利运行关键点、风险点及存在的风险隐患给予及时的监督检查及廉政提醒教育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7222429 地 址:澜沧县东朗路延长线 电子邮箱:lccdczxb@163.com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2月2日 |
本文来源: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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