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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澜沧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澜沧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党组 时间:2022-09-16 阅读: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7月16日,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8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一是工信局党组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全局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议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坚持以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严肃的态度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强化领导。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和各成员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查摆,找出问题根源,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三是制定方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逐项研究、逐一剖析,制定了《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解具体整改任务,并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事项落实落地。四是压实整改。局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统筹推进。局党组负责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各项整改工作,局机关各股室切实压实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合力,坚持从严从实推进问题整改。五是着力长远。局党组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发改各项工作加快发展的有利契机,坚持把澜沧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作制度贯穿于巡察整改的全过程,着力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运行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局机关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的问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做得不够好。在个别谈话中,部分班子成员、干部职工未能准确回答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的基本内容,对理论学习只是“泛泛而读”,仅仅满足于学习了,未把学习内化为心、外化为行,在“学通、弄懂、做实”上存在差距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抓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周例会学习、“主题党日”学习。坚持以理论为先导,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突出政治导向、丰富方式方法、拓展学习成果,不断增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深入推进“两个革命”,践行“一线工作法”,通过采取考试、现场问答方式,深化“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对标对表,用创新理论之“矢”射部门工作、本职工作之“的”,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的思想自觉,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行动自觉,做到学用新思想、建功新时代。

2.关于“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2022年4月1日召开党组会议,在对第七至十一项议题表态时,部分班子成员用“按照合同邀标”“尽快采取行动”“按照程序执行”等进行表态,不清楚是否同意该议题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此类问题,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分析党组议事不规范问题,并在会上对局党组班子成员提要求,执行好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规范表态发言,深刻汲取此次教训,以此为戒,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3.关于“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工业企业培育达规力度低,经济增长弱,工作成效不明显。2019年至2021年拟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7户,完成达规4户,掉规2户。二是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升限工作成效不明显。2019年至2021年计划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48户,实际只完成31户,退库6户,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按旬按月按季研究分析经济运行情况,作好政府职能部门的参谋手,在经济下行情况下,做好企业升规退库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挂联企业制度落实,坚持每月深入开展对19户规上工业企业和7户拟培规上工业企业、47户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10户拟培限上商贸企业调研至少1次以上,宣传解析纾困政策,帮助解决企业困难问题。同时按照应统尽统原则,做好生产经营数据摸底调研分析,坚持周例会听取汇报,局务会研究分析,局党组会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分析预判下一季度的困难问题,提出措施办法。每月1-6日跟踪企业做好统计上报工作。确保全年工业经济、商务经济、民营经济和信息化经济指标高质量增长,年底全市增幅排名前移。力争年内完成培育上规企业3户、上限企业8户,确保后劲增长有力。

4.关于“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县工信局党组没有严格按巡察通知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相关内容,仅在2022年4月22日第五次党组会议中安排相关工作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于2022年9月4日召开县工信局党组第九次会议—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德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委书记刘继宏同志在听取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提高班子成员、股室长对巡察工作的重要认识,为不折不扣地完成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垫定坚实基础。二是在全局干部职工周例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委书记刘继宏同志在听取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巡察工作的认知,为巩固巡察成果,按时完成问题整改,确保类似问题不再重现。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时有发生”方面

1.关于“文风不实”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文件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①《澜沧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下沉督导普洱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工作整改方案》(澜工商信党组〔2019〕56号)文件多处出现空格。

根据反馈意见,工信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方案,针对办公室、分管办公室副局长或主要领导可能存在问题的风险进行分析,并对分管办公室副局长、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集体培训和要求,执行好公文处理制度,文稿草拟坚持责任到人、层层把关,确保“零”差错。文稿起草人员为文稿质量直接责任人,须对文稿字斟句酌、反复核对。股室负责人为文稿质量的主要责任人,严格把关文稿要素。办公室核稿人员对文稿审核修改后,根据文件性质呈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签。拟稿股室根据领导审签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办公室把关、排版印发。

②工信局与某某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将合同金额小数点误写。

一是《合同》甲、乙双方工作上存在不严不实导致出现上述情况,幸好未对国家资金造成损失,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局党组对分管项目副局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财务室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工信局认真查找此类问题,开展全面自检自查,举一反三,确保此类问题不在出现。

(2)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局党组认真思考了发生此类问题的基本原因,针对以上问题对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分管副局长进行严格要求,会前严格把关审核会议方案、会议材料、参会范围,会后检查好会议记录。

2.关于“财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公务接待审批不规范”问题。一是局党组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执行好公务接待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和分管领导要严格按照文件审核审批,主要领导要把好最后一关,做到账实相符,坚决杜绝先用餐后补签单据的行为发生。二是利用周例会,开展再次领学公务接待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干部职工学习,促使干部职工入脑入心。

(2)针对“出差审批不规范”问题。一是局党组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执行好公务出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和分管领导要严格按照文件和制度严格审核审批,主要领导要把好最后一关,做到账实相符,坚决杜绝先出差后补签单据的行为发生。二是利用周例会,财务人员再次领学公务出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干部职工学习,促使干部职工入脑入心。

(3)针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局党组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执行好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和分管领导要严格按照文件审核审批,主要领导要把好最后一关,做到账实相符,避免此类现象发生。二是利用周例会,财务人员再次领学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干部职工学习,促使干部职工入脑入心。三是强化领导干部对资金使用用途把握,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资金效率;财务人员对财务知识精通,确保以后不再发生资金用途不对的行为。

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执行好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财务人员和分管领导严格按照文件审核审批,主要领导把好最后一关,做到固定资产据实入账,账实相符。二是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避免此类问题出现。

4.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核单位职工出差报销标准。二是立行立改。多报差旅费职工及金额已经汇缴指定账户,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按照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澜沧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澜财发〔2022〕125 号)文件要求报销差旅费,严格审核把关差旅费报销,自觉接受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三是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县工信局开展财务“举一反三”自检自查工作,全面排查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撰写自检自查报告,经自查发现1人违规报销,并及时完成整改。

(2)针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一是执行好公务出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和分管领导要严格按照文件和制度严格审核审批,主要领导要把好最后一关,做到账实相符,避免此类现象发生。二是立行立改多报差旅费职工及金额已经汇缴指定账户,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按照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澜沧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澜财发〔2022〕125 号)文件要求报销差旅费,严格审核把关差旅费报销,自觉接受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三是针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县工信局开展财务“举一反三”自检自查工作,全面排查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撰写自检自查报告,经自查发现3人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并及时完成整改。

(3)针对“报账支出与实际支出不一致”问题。一是执行好公务出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和分管领导要严格按照文件和制度严格审核审批,主要领导要把好最后一关,做到账实相符,避免此类现象发生。二是立行立改。查找相关凭证和报销人,并把多报销金额汇缴指定账户,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澜沧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澜办发〔2019〕34 号)文件精神,严格审核把关报销公务接待费,自觉接受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依然存在”方面

1.关于“对民主生活会重视不够”的问题。2018年度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除党组书记穆文坚和党组成员黄自祥外,其余班子成员在发言提纲中均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写到发言提纲中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会前局班子领导认真学习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把要求记心入脑。二是会前办公室认真审核班子成员发言材料。三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认识,避免以后出现此类问题。

2.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规范”问题。2020年、2021年无党员转入转出花名册;2019年有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但无后续培育谈话记录;2021年缺乏支部委员会确定和培养教育2名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记录。一是局党组压实机关党支部委员班子责任,提高做好党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明确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做好党员发展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完善2020年、2021年无党员转入转出花名册,完善2021年2名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记录。二是对机关党支部委员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严格要求支委班子学习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做实做细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

(2)针对“对党员的教育不够,党员意识不强,纪律松驰,出现领导干部饮酒驾车的行为”问题。2021年4月党组成员、副局长敖建荣醉酒驾驶被党政纪处分。一是抓实学习教育,持续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会、周例会、“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弄通弄懂公职人员酒驾和醉驾处分的程序、规则,筑牢安全意识,算好“经济账”,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二是以此问题为戒,举一反三,要求干部职工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纪律意识,增强政治自觉。

(3)针对“党支部超范围讨论和决议事项”问题。2021年1月27日由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表决作出“关于给予敖建荣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的决议”,参会的13名党员(包括涉事本人)都作了“同意撤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的表态,违反《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不符合任免权限和处分权限一致”的规定,会议对不属于决议范围的事项作了决议。一是局党组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等党纪法规,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根源,提高思想认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对机关支部委员进行提醒谈话,以此为戒,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3.关于“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不完整问题。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共澜沧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印发《“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澜工商信党组〔2019〕110 )文件,执行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强化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认识。二是局党组召开之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在局务会审议通过,方可提交局党组会,办公室要严格审核党组会会议材料,会后做好记录完善,及时向驻纪检组报告,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三重一大”报告存在弄虚作假,规避监督问题。县工信局立行立改。局党组对涉涂改行为的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4.关于“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职责不清,超越监督主业”问题。如2021年8月6日党组会议在讨论研究有关人事事项中,纪检监察组王亚楠作了“同意苏宏、吴悠来局上干部历练,同意黄自祥同志提前退休”的表态。一是厘清职责定位,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水平。明确职责定位,履行好监督职责,不参与驻在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责主业的工作,把监督“探头”对焦“三重一大”事项,紧盯“事前、事中、事后”关键环节,对被监督单位进行全程化、常态化、精准化监督,切实做实做细派驻日常监督。二是把列席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作为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凡是发现问题的重大事项坚决叫停,凡是程序不合规的事项推倒重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促其纠正,既从严监督,又不越位、不越权,不干扰正常议事和工作秩序。

(2)针对“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审核不及时问题。工信局2021年1月10日有关人事的“三重一大”事项报告,派驻纪检监察组3月25日提出监督意见。加强与驻在单位的沟通,及时审核“三重一大”事项报告,针对“三重一大”决策报备事项,派驻纪检监察组将采取随机抽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等形式,抓住会议纪要、会议记录、财务账目等重点,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和决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认真研判各驻在单位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原因,研究改进措施,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驻在单位立行立改或限时整改,并长期坚持,加强全程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7222900

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勐朗镇勐朗大街

电子邮箱:lcxgxj7222900@126.com

中共澜沧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2年12月30日

本文来源:中共澜沧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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