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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乡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东河乡委员会 时间:2022-09-07 阅读:

一、整改基本情况

(一)切实加强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多次发表重要论述,东河乡党委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学习,深刻领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的深刻含义,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纳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党员教育培训等的学习内容,列入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大力整治“四风”,扎实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不断严肃和规范党风政治生活,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明显好转。9月8日,乡党委举办了1期专题学习活动,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在全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了1轮集中学习活动,确保了全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把握基本内涵、吃透精神实质更深一层。

(二)认真查找问题。党政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的12个方面,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方面的问题,发扬党内民主方面的问题,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方面的问题,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方面的问题等5项重点,结合各自思想实际和分管业务,针对如何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从本乡、个人层面认真剖析、深入查摆了存在的问题,共查摆出本乡存在问题33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0日至5月21日,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东河乡党委及各村党组织开展了巡察。2022年8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东河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三)认真开展专题研讨。9月19日,乡党委召开了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提升行动专题研讨会议,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由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班子成员紧扣研讨主题逐个进行了研讨交流发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从县级层面、本乡、个人层面认真了剖析了存在的问题,结合各自思想实际和分管业务,针对如何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认真查摆了存在的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讲清楚了当前怎么样、存在什么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和意见建议。

(四)认真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通过专题研讨交流后,党政领导班子深入查摆突出问题,集体研究形成了具体的问题清单,对照查摆的问题清单,逐一进行了分析研判,根据不同问题表现,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制定了详细整改方案,共列出整改措施40条,做到了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进度四个明确,做到可操作、可落实、可追溯。实行整改销号动态管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制定了长期性计划,明确阶段目标,盯住不放,持续整改,确保问题逐项整改到位。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东河乡党委2021年4月18日—2021年12月30日共召开17次东河乡党委会议均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学习制度,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在党委会、政府班子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等逢会必学,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内容,确保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强化示范引领作用。领导党委书记、班子成员认真履行领导责任,积极带头抓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切实做好会议记录,通过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带头做到边学边改、即知即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强化学以致用效果。在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时,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学习后马上组织各级进行学习研讨,研讨过程认真严肃,紧扣学习内容,理论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谈心得体会,谈落实思路,学思践悟,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三是强化一以贯之坚持。党组织在组织学习的过程中,注重把握学习的系统性与连贯性,连续性规范性开展专题学习,安排专人做好学习记录,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

2.关于“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2)针对“巡察情况反馈文件原件遗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堵塞漏洞、提高效能、推动工作的过程,切实把立足现实与着眼长远统一起来,深化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推动形成巡察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职能,巡察工作的要求是强化“问题意识”,目的是通过发现问题、找准问题来解决问题,全乡上下牢固树立“巡察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坚持把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做“一面镜子”,勇于直面问题,敢于承担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针对“对村级巡察整改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思想上切实增强了对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二是乡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乡纪委下村组检查指导工作必看、必问、必查的内容,督促各村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推进整改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

3.关于“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4)针对“出席、列席人员未分开记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党政办各项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党政办记录人员的业务学习,规范记录所有会议记录。

(5)针对“党委会议记录本记录混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党政办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深刻理解会议记录制度的本意和正确执行的政治意义。二是加强会议记录专人业务培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如实记录会议和妥善保管会议记录。对不关心、不重视会议记录的党委班子成员,以及把会议记录不当回事的记录人,指出问题、加强监督,该批评的批评,该问责的问责。

4.关于“爱国卫生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6)针对“7个专项行动”工作持续性不够、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清理了东河乡政府到南岱村道路旁倾倒的建筑垃圾,清理乡政府公租房旁公共厕所周围的杂草。同时将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广泛宣传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提高干部职工以及全乡群众对专项行动的认知,开展好“三个一”活动,提升参与力度,形成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意识。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检查机制,定期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与责任部门对接进行问题整改。三是加深认识,增强责任感。从单位到公共场所,继续强化对“常消毒''工作的重视,抓紧抓好抓实,成为常态工作机制。

(7)针对“工作计划雷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端正态度,力戒形式主义。按工作要求认真制定了卫生制度和工作计划的制定,如实开展专项行动。把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与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有机结合、协调推进,确保了各项工作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相互促进,找准问题,推进整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行动取得了明显实效。

5.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8)针对“存在会议照片雷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总体要求,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安排部署、明确任务。同时组织乡、村干部专题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通过专题学习,使乡、村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二是强化组织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加强党的领导与严格依法依规相结合,吃透中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始终总揽斗争全局、协调参战各方,把方向、管全局、抓落实,并算好“大账”,把握好节奏,确保专项斗争持续开展。三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职能体系,强化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聚焦“八大行动”目标要求,在摸清底数、找准短板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更有针对性、更具实效性的举措,促进各项工作有新变化、新增量、新突破。

(9)针对“存在照抄照搬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端正工作态度。严格执行政治纪律,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落实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统筹兼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措施和要求,不搞假、大、空,切实提高工作的操作性、指导性。杜绝出现照搬照抄、改头换面等形式主义。二是完善材料归档,由专人负责对上级来文、机关发文、认真撰写阶段性工作总结、会议记录、工作开展实证资料分门别类有序存放。

6.关于“项目实施决策不到位”的问题。

(10)针对“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必须对扶贫资金运行中每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包括项目规划申报、扶贫对象确定、资金分配拨付、工程实施验收、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等方面,都要做出科学的决策和分析,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切实提升职能部门管理水平。二是强化项目全程监管,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实施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验收到项目,严格管理项目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规模,严格按要求开展招投标程序,严格资金拨付使用程序。

(11)针对“项目建设决策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精准落实项目实施。对乡政府公租房前空地属公共绿化带,用政府资金建设车库供私家车停放未收取费用,增加了政府债务问题,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强设施设备的管理,完善项目实施体系,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给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提高决策能力,保障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能。二是规范项目实施。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招投标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工程实施程序。

(12)针对“项目实施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建好、管严、用实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切实发挥村民小组活动室的便民作用,对南岱村大头寨群众进行教育引导,严格落实活动场所管理制度,

加强卫生监管,实施规范管理。

7.关于“产业扶持项目落实及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3)针对“东河乡项目资金入股到企业,但企业未兑现完全部资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乡人民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扶贫项目整改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全乡产业扶持项目与新型经营主体的合作和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各村和乡有关站所、中心落实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稳步推进问题整改。充分利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包组干部、村组干部等各方基层工作力量,进村入户了解情况,悉心倾听群众呼声,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群力群策抓好问题整改工作。三是强化项目监管。强化管理制度,及时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项目落实及项目资金后续督促检查,适时跟踪问效,确保项目实施发挥应有效益。四是细化整改落实。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扶贫项目整改工作方案,完善相应项目到户措施及整改计划表,倒排时间节点,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整改,持续加强与企业的对接、协商,共同寻找有效解决问题的办法,顺利推动项目实施到户。

8.关于“易地搬迁进城安置迁出点旧址拆除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14)针对“田家寨易地搬迁后旧址房屋只拆除了屋顶及部分墙体。到勐朗镇那登社区集中安置的田五石户返回到田家寨旧址,在原老宅墙体上搭建石棉瓦长期居住,并开展日常生产生活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问题整改责任,以责任落实促进工作落实,严格监督问责机制,切实推进问题排查整改。二是各村开展拉网式、不留死角排查私搭乱建的行为,因户施策,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全面整改。以“零容忍''态度依法管理和整治,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三是加强拆除现场督查检查,按照时间节点将旧址房屋彻底拆除。

9.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15)针对“垃圾场存在二次环境污染”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敬畏意识,尊重和践行理论思想、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客观规律、民生民意、工作责任;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主力军;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做好落实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针对垃圾场存在的二次污染情况,东河乡党委带头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面彰显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性,实行日清日运,实现各类污染源规范处理。在完善体系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确保防治常态化制度化。街道污染防治特点,将完善施工工地、农业生产、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体系,严防各类污染物倾倒,河流及主要水域附近,严禁使用污染性农业生产资料,严禁随意倾倒垃圾,从严管制秸秆禁烧。

(16)针对“两违整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东河乡老年人体育协会活动场所,还在跟县级对接办理林地征占用相关手续阶段,针对东河乡民胜农业猪种扩繁群场的用地情况,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正式应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数据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依据的函》(澜自然资函〔2022〕255号)(2022年11月23日),该养殖场所占土地性质已符合设施农用地备案要求,申报办理后技术公司已来到我乡实地勘测,目前技术公司还未将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提交至我乡,下一步将及时督促技术公司提交备案材料并留档保存。二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做到人人爱护环境,时时刻刻保护环境。努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将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开展垃圾综合治理,合理规划发展布局。

10.关于“公职人员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不到位”的问题。

(17)针对“国家公职人员往来款挂账,仍未核销”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因该挂账人员已死亡,做相应的坏账处理。一是由挂账单位提供挂账人员的相关任职证明材料,明确当事人是因为履行职务发生的借款;二是出具政府班子会议纪要,再次确认当事人是因为履行职务发生的借款;三是整理收集内控制度、挂账人员死亡证明,填报核销单报财政局行政政法股进行处理。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8)针对“财务审批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一是严格按照乡级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政资金业务办事流程图、审批程序进行资金拨付,做到审批签字不完善不拨付。二是加强单据材料审核,报销材料由出纳初审、财政所复审,对票据金额、支出材料仔细核对,做到拨款材料不规范不拨付。三是对往年的会计台账进行全面排查,签字不完善的及时进行补签,票据金额与报销金额对不上的,通知经办人补齐发票,并出具情况说明。

(19)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财务管理。1.严格按照乡级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政资金业务办事流程图、审批程序进行资金拨付,做到审批签字不完善不拨付。2.加强单据材料审核,报销材料由出纳初审、财政所复审,对票据金额、支出材料仔细核对,做到拨款材料不规范不拨付。3.对往年的会计台账进行全面排查,签字不完善的及时进行补签,票据金额与报销金额对不上的,通知经办人补齐发票,并出具情况说明。二是对单据材料、报销材料完善后,做好归档留存。

(20)针对“项目资金拨付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项目资金拨付审核程序,做到专款专用。针对本次巡察反馈问题,东河乡认真核实发票与资金拨付情况,经核实工程量与资金对应,项目资金分两次拨付,都是第一次拨付时发票金额多开,巡察发现第二次拨付多支付的问题,实际为与尾款一同支付,不存在多支付情况。

(21)针对“报销差旅费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规定使用公务之家APP进行差旅费报销,完善报销审核程序,严格按《东河乡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报销标准,对以前年度出现的部分人员出差材料不齐情况,及时通知当事人补齐出差文件或通知,并出具情况说明。二是收回用燃油发票报销外出学习、开会的费用共2987元并上交到县纪委专户。

2.关于“存在私家车公费加油”的问题。

(22)针对“部分干部职工使用私家车公费加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强化乡村党员干部廉政思想教育和相关制度教育,避免再次发生违规行为。二是细化制度。建立公车派车档案,并把油耗与车辆行驶里程相挂钩,细化出车台账,对单位公务车辆事故、维修、装饰等情况予以详细记载,严格财务报销制度,遏制“私车公养”。三是严肃问责。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廉政谈话、党纪立案等措施,严肃查处问责违规违纪现象。四是2019年10月7日-11月17日私家车公费加油,共涉及干部职工8人4267元,因出车原因大多为特殊情况及突发事件,在公务用车紧缺不得不使用私家车的情况下公费加油,现已将作出情况说明,不存在私车公养。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23)针对“违规发放值班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正风肃己,坚决抵制“四风”,不违规发放值班。财政所针对以前年度违规发放值班费情况,根据拨付原始凭证,及时将发放花名册反馈至政府出纳处,2015年10月16日一2016年11月2日共发放节假日值班费32人1.13万元,已全部收齐涉及金额并上交县纪委专户。

(24)针对“违规发放下组补助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正风肃己,坚决抵制“四风”,不违规发放下组补贴。财政所针对以前年度违规发放下组补助情况,根据拨付原始凭证,及时将发放花名册反馈至政府出纳处,2016年12月27日共发放下组补助费40人6.8万元,已全部收齐涉及金额并上交县纪委专户。

4.关于“专项工作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25)针对“乡纪委专项工作经费使用不正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管理。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财务工作人员学习《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按照现行有关财务制度和规定确定专项开支范围,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二是乡纪委用“澜沧县纪委《关于对乡(镇)纪委书记履职情况开展述职述职大会的补充通知》文件进行报账,发票为“澜沧铭杨家宴饮食店”附7张菜单共2000元,已全部收齐涉及金额并上交县纪委专户。

(26)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专项工作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审核。加强对报销单据的审核,严审发票报账金额、名称,从根源上杜绝违规使用经费现象的出现。二是加强学习。加大对各级党组织廉政知识宣传,通过学习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7)针对“与各办、中心、站(所)签订《东河乡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字人为乡政府分管领导,而不是党委主要负责人,乡党委没有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委主体责任全面夯实。扎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夯实“党委书记主抓、党委委员联村包抓、支部书记具体负责”齐抓共管的党建责任体系,与党委委员、村党支部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分解任务、压实责任。二是建立健全机制体系。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党支部一班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落实体系,全面夯实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抓党建工作具体职责,夯实乡村两级抓党建具体责任,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具体化。三是强化引领作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强化职责,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不断带动和促进各项工作业务的上升。

2.关于“乡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8)针对“党费缴纳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由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该项工作,做好指导和督查,扎实落实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党务公开工作。加强机关党支部支委班子的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引导他们提高抓党建、强服务、促改革的本领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专职党务工作者。二是认真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澜组通〔2013〕19号文件,规范党费收缴工作。

(29)针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记录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制度,规范运作。1.健全完善制度。对机关党支部工作程序重新梳理,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为支部工作运作提供了操作性较强的措施,强化了党支部标准化建设。2.抓党员的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学习方法灵活多样,重在实效。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学习教育的渗透力。3.抓支部档案基础工作。规范支部工作档案,支部有统一的《党支部规范化记录本》、有专用的学习、会议记录、会议照片粘贴位置。二是加强督查,狠抓落实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需要加强检查督促。机关党支部按照“三会一课”、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支部书记是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能做的马上就做,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及时向支部挂钩领导和乡党委提出,寻求解决。

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30)针对“党委会议制度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机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以细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建立分项决策程序、完善内部监管措施为重点,不断建立健全决策制度和实施办法,逐步形成决策程序规范、议事规则严密、监管措施有力、相对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确保各级领导班子议事有规则、决策有依据,规范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确保权力沿着民主、公开、规范的轨道正常运行。

(31)针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对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决策事项的日常跟踪监督和定期检查通报。进一步畅通干部群众参与对“三重一大”事项实施情况监督的渠道,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集体决策作出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原则性、专业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加强坚定的党性原则,学习系统丰富的政策法律知识;掌握纪检监察的业务知识,同时掌握所监督行业部门的业务知识。

4.关于“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32)针对“基层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教育。以贯彻学习《廉政准则》为切入点,抓好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定期召开乡党风廉政工作会和学习纪委处理违纪党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细化责任,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问题有人抓、责任有人担。充分发挥“以案促改”的教育和警示作用,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开展。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增强道德约束力和纪律观念。二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乡纪委严格执纪把关,注重预防,围绕遵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进行半年一次的廉政谈话。采取集中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形式,及时分析问题,防患于未然,做到警钟长鸣。利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随时向乡纪委反映发现的问题。

(33)针对“问责及时性和精准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转变工作作风。以“两个革命''作为发力点,切实加强执纪监督能力。改进作风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增强乡村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履行执纪能力上,具体抓,经常抓,进一步加强反腐败,落实好乡村财经及纪律制度。履行责任追究上,对发现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整改,率先垂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7641001

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东河乡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lcdhxdw@163.com

 

中共东河乡委员会

2022年12月25日

本文来源:中共东河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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