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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患者在门诊就医时,云南医保将提供相应保障

来源: 时间:2022-08-21 阅读:

日前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消息

参保人因新冠肺炎在门诊就诊

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按照以下政策报销:


 

如果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时,按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报销,报销比例50%左右,自然年度报销额度在500元左右,具体按参保地区政策执行。

如果是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在已启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的州市,门诊费用根据不同医院级别实行差异化报销。以昆明地区为例:一级医院的起付线为30元、报销60%,二级医院起付线为60元、报销55%,三级医院起付线为90元、报销50%;如果是退休人员,报销比例还可以提高5个百分点;自然年度门诊报销费用超过6000元以上的,按照住院待遇报销。

目前还没有启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的州市,门诊费用可以纳入个人账户支付,同时,按照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州市都要启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更好保障广大参保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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