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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政法委 时间:2025-01-16 阅读: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7日至2024年1月12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澜沧拉祜族自县委政法委(以下简称县委政法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2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成立县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加强综合协调、方案拟制、督导检查、情况收集、台账整理等工作,统筹推动整改落实,召开专题会议5次、政法委员会会议4次,专题研究整改推进情况。

(二)对照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43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认领牵头整改问题,明确以及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在会上通报进展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报告”和“一措施一销号”,确保整改时效。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立足“当下改”,又着眼“长久立”,深挖问题根源、找准问题“症结”,注重举一反三,新建和完善制度7项,切实以制度促进常治长效,有效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在整改落实中,注重抓主要矛盾,围绕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使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一是制定《中共澜沧县委政法委员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县委政法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6次,并结合政法工作实际提出切实有效的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纳入县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法系统政治督察重点、政治轮训培训内容。三是制定印发《中共澜沧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共澜沧县委政法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和学习计划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做到有学习记录和学习成果。

2.深化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一是制定印发《关于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的工作措施》和《关于在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中进一步发挥政法机关主力军作用的实施方案》,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行业部门主体责任、各乡(镇)属地责任和各挂联单位挂联责任。二是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持续加强对村组干部、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驻村民辅警等人员的普法基础工作常识常态化培训和普法指导。建立健全民间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对易激化为刑事案件的婚姻家庭、情感纠纷、琐事口角、邻里关系等民间纠纷进行排查梳理。三是创新普法形式,开展普法宣传97场次,法律讲座65场次,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引导等法律服务190次,出具、代写法律意见书32份。组织法学专家和法学会会员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融入“利剑护蕾”和专项普法行动,助力预未和基层治理工作。四是开展“万名政法干警进万村”、“青少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法治边关行”活动,打一场“扫盲式”、“沉浸式”普法攻坚战,实现刑事发案、治安问题、矛盾纠纷和信访事件持续下降,命案多发易发形势扭转的“三下降一扭转”工作目标。

3.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政治建设。一是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二是形成常态化自查机制,每年组织县委政法委全体干部职工填报《中共澜沧县委政法委干部职工自查事项报告表》,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澜沧县税务局征求相关意见。三是将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治轮训、“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学习。2024年全县政法系统科级领导干部签订“三个规定承诺书”147份,县委政法委员会专题研究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线索1次。

4.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澜沧。一是对各村(社区)重点人群加强法治教育、日常管控和动态关注,建立健全包保督导机制、乡(镇)领导协调机制、分析研判机制。二是强化排查服务管控,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强化服务管控措施,切实加强排查管控。三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健全民间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切实做好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和法律服务工作。

5.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国家安全观、强边固防专题培训纳入全县政法干部政治轮训内容,开展政治轮训1期。二是将法治宣传固边防内容纳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地督导,并组建727支15727人普法队伍,深入推进“法治进乡村”大宣传、“法治宣传固边防”等活动。三是健全边民守边护边奖惩机制,将群众参与守边固边责任义务纳入村规民约,广泛开展举报奖励和见义勇为奖励宣传。

6.强化政法委履职,健全制度机制。制定下发《中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规定》,将书记办公会召开时间由每周一召开修改为根据工作需要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不定期组织召开,县委政法委员会按规定每月召开1次。

7.深化保密教育,筑牢安全防线。一是制定《中共澜沧县委政法委2024年度保密工作计划》,专题研究保密工作2次,开展保密工作自查1次,干部职工签订保密承诺书23份。二是对新进入单位2名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对离岗离职2名人员进行脱密期管理,签订承诺书2份,开展保密业务培训2期。三是严格执行《中共澜沧县委政法委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中共澜沧县委政法委“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对公开发布在微信公众号的信息进行登记,严格履行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

8.加强对统战工作和民族工作全面领导。一是调整充实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分工,民族团结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领导分管。成立民族团结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专题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2次。二是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列入县委政法委员会重要议事日程,与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范打击处置邪教、社会治理、平安建设、普法强基等工作有机结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民族团结工作贯穿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促进。

9.加强阵地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及时调整充实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召开分析研判会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形成分析研判报告2篇。二是统筹政法各单位对涉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形势进行分析研判,紧盯重要节点、敏感时期社会大局稳定,加强情报信息、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全方位、多角度收集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的苗头性问题和不稳定问题动态。

(二)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问题。一是制定《中共澜沧县委政法委员会公文办理规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周五学习”时开展公文办理和归档要求学习培训,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学习制度、会议制度,严格规范会议记录,并加强对办公室业务人员的培训,强化思想认识和能力提升,确保会议记录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修改完善《中共澜沧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向县纪委县监委报备7名兼职驾驶员。

2.强化项目建设管理责任。一是加强项目合同签订规范化。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保修书、安全生产合同、施工廉政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二是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按程序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和管理,确保各项工程建设依法依规。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强化盗窃、诈骗等治安突出问题打击整治,加强道路交通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抓好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帮扶工作,坚决打好命案防控攻坚战,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有效整合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2.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一是调整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分工,由常务副书记分管党建工作。二是制定《2024年度县委政法委党建工作方案》、《2024年度县委政法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支部年度“三会一课”计划、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发展党员计划。三是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班子成员、全体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内容见人见事,有辣味,有实质。四是规范缴存党费。2024年以来,县委政法委及时按照党员工资变更、人员变更调整党费额度,做到每个月上旬收缴党费,及时上缴机关党委。五是严格落实“第一专题”制度。在“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中严格执行“第一专题”制度。

3.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制定《澜沧县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联系工作方案》,县委政法委班子成员到政法单位督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县委政法委员会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报告1次。二是健全完善县委政法委廉政提醒谈话工作制度。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对未按规定开展2020—2022年廉政提醒谈话的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健全完善县委政法委廉政提醒谈话工作制度,明确廉政谈话内容和规范要求,并要求各班子成员严格执行,结合各自分管内容所涉廉政风险等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廉政谈话。三是严格落实县委政法委述职述廉机制。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对述职述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主要负责人对述职述廉点评的问题和不足纳入下一年度个人述职述廉内容,督促整改落实。

4.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项目实施工作人员进行财务制度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坚持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压实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定期专题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对整改进度、整改成效进行监督,同时坚持边整改边完善制度,做到举一反三、常态长效。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持续用好巡察成果纵深推进政法工作全面发展。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不断提升平安澜沧、法治澜沧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全县政治、经济、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9-7233768;联系地址: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勐朗镇建设路县委楼一楼;电子邮箱:lcxzfw163@163.com。

         

  中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委政法委

 2025年1月16日

本文来源: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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