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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财政局党组 时间:2025-01-16 阅读: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7日至2024年1月1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党组(以下简称县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3月5日县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财政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县财政局党组通过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和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整改有关要求及党内法规关于巡察整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及时召开县财政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局党组书记带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财政局党组及时成立了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县财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动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每月组织召开整改调度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5次,分析查找不足,研究细化工作措施,紧抓整改成效。召开县财政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聚焦问题整改。严格按照整改工作程序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对于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在整改工作调度会上认真逐条研究分析问题的根源,明确整改目标,归类整理问题,按照问题的整改措施,抓实抓细整改到位。在整改过程中对于立行立改的问题不等不靠,限时完成整改,逐一销号。需要长期整改和整改难度大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计划、时间表和阶段性目标,确保整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同时注重加强日常监督、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工作,严明工作纪律,坚持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聚焦重点,抓住关键,全覆盖涉及领域问题,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杜绝理论学习形式化。一是财政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强化思想认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讨论等形式,提高思想站位,统一思想,态度坚决、明确整改方向。二是严格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期。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县财政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15次,县国资委党委召开党委会议13次,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 2.加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力度,杜绝弄虚作假应付检查。一是财政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统筹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澜沧县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2次;三是针对存在问题,对办公室全体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 3.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三保”保障能力。一是局党组书记严格督促执行《预算法》,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预算法定原则,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二是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利用职工大会、周一业务交流学习等形式,带头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文件的通知》要求,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筑牢“过紧日子”思想防线,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强化财经纪律,做好全年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做到非必要不开支、无预算不开支。 4.严格遵守财政相关规定,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的通知》(云财库〔2022〕14号)文件精神,加强非税收入执收管理和监督。 5.加快整改往来款长期挂账,减小债务风险。一是局党组书记带头学习并要求干部职工认真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往来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二是督促整改未清理的资金,其中包含财政专户长期挂账往来款以及金融办专户长期挂账往来款。 (二)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学风文风会风,杜绝形式主义。一是局党组书记在日常工作中带头加强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学习,督促班子及干部职工强化思想认识。针对存在问题,督促分管领导对办公室全体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 2.认真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能,增强系统风险防范意识。一是局党组书记组织班子成员研究存在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涉及单位督促完成了整改方案制定。存量资金及其他涉及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督促各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清源行动”加强监督力度。二是局党组书记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干部职工业务交流学习等形式组织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业务素质能力。压紧压实责任,严格执行《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推进公职人员往来款挂账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分类分项落实整改,发出工作提醒函,督促加快公职人员往来款资金整改工作。同时与县委督查室一起到涉及单位督促检查核实整改工作。三是局党组书记组织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传达学习。制定印发了《澜沧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措施清单》,并开展回头看工作。制定《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问题督导检查工作情况的反馈意见》,并完成核查反馈工作。 3.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一是局党组书记带领班子成员及单位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共同研究讨论修订单位内控制度,并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强化采购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根据采购程序规定已调整充实采购领导小组,规范采购程序。在日常工作中带头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督促各股室在工作中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对违反规定或不合格的凭证,一律不予报销。核实补齐财务凭证中慰问花名册和慰问方案,严格执行澜沧县差旅费管理办法。四是要求财政局工会严格执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定,将编外人员纳入工会会员管理系统,并让其缴纳工会会员费。 4.加强对县属企业监管,避免县城镇供水公司与管理服务对象出现亲而不清。一是作为国资委党委书记,督促县属企业完善资金运营方面的内控管理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监管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目前,企业已修改完善《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并对企业负责人开展了提醒谈话;企业对财务负责人开展了提醒谈话。同时对相关人员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二是督促县属企业修订完善《建设项目外包、承接工程规范管理方案》等相关制度办法。同时对涉及当事人开展提醒谈话。三是督促县属企业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督促企业制定《澜沧县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廉洁管理制度》。同时对个别企业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讨。四是督促县属企业修改完善《建设项目外包、承接工程规范管理方案》等相关制度。五是督促县属企业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督促企业修订完善《澜沧县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廉洁管理制度》。 5.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严肃县属企业执行财经纪律。一是国资委党委书记督促县属企业严格执行《监管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催收借款工作方案。同时督促国资委对企业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二是要求县属国有企业严格执行《澜沧县县属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督促企业健全接待、装修、大额转账相关的内控制度。同时对当事人开展提醒谈话,并已补齐相关报销资料。三是要求县属国有企业严格执行澜沧县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及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督促国资公司对公租房13户承租人长期未交租继续催缴,目前已缴纳租金3户,长期未缴纳10户,承租人未履行交租,法律顾问正在收集材料准备提起诉讼程序。四是要求县属国有企业严格执行《澜沧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督促县国资公司、县城投公司、县景迈旅游开发公司制定完善了《项目管理制度》。对涉及当事人采取提醒谈话、扣减薪酬措施。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一是局党组书记带头研究和修改《澜沧县财政局会议制度》,明确行政工作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制。严格执行《中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并规范会议记录。二是局党组书记带头严格执行《澜沧县财政局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督促由分管领导分别抓落实,对需报请县政府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经党组研究后上报,做到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应议未议”问题发生。 2.强化抓党建工作意识,加大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力度。一是局党组书记组织领导班子认真抓牢抓实县财政局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等活动。狠抓学习,党组书记讲党课5次,常态化开展“周一”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认真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开展警示教育7次,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6次。二是明确领导班子工作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注重教育,强化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将意识形态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2次。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深入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局党组书记带头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督促单位干部职工严格执行《澜沧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定。二是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接待工作的规范意识。 2.深入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纸面整改”。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局党组书记组织成立了整改专班,对上一轮县委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回头看”,全面深入整改巡察反馈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问题剖析,明确目标助推整改加速。全面识别并深刻剖析整改问题存在的根源和核心,针对重点“问题”项目进行回头看,逐项逐条落实整改,对于短时间难以完成整改的,明确整改目标,在原有的整改措施基础上,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期限,推动整改落实。 (二)完善体制机制,巩固强化持续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规范性,常态化;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整改工作有章可循、有责可追;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整改意识和能力,形成整改合力;总结经验成果,持续改进提升,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果得以巩固强化。 (三)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持续加强对整改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现象的发生,通过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工作真正落地生根,为今后持续改进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9-7222555;联系地址: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勐朗镇水库东路;电子邮箱:lcxczjbgs@126.com。 中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党组 2025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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