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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时间:2025-01-16 阅读: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7日至2024年1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以下简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27日,巡察组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确保整改落实。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的要求,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察整改的要求上来,全面筑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和政治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常务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为推动巡察整改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形成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直接责任人认真改的良好工作局面。制定《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时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三)坚持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果。召开3次专题会议,集中分析研判,对照巡察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清理,及时组织相关责任人对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研讨推进。召开3次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持续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对账销号。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对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转化融会贯通,从解决一件事到办好一类事,从管住当前事到管住今后事,从纠正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不断提高各项检察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理论武装,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一是着力提升学习质效。根据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学习方向不偏、学习重点不漏。充分运用好网络学习平台,多形式学习党的创新理论。2024年以来,累计880余人次参加72场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澜沧县人民检察院“第一议题”制度》,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化、规范化。建立“第一议题”贯彻落实意见台账,确保“第一议题”实效化,保证党组提出的措施、意见落实落地、见行见效。三是有效发挥党组领学促学作用。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载体,扩大吸收部门负责人、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参学,每次学习安排班子成员参与交流研讨,逐级示范、层层带动,充分发挥党组领学促学作用。 2.加强和改进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加强分析研判,建立长效机制。调整补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管理。结合检察职能职责,班子成员深入研判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制定《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澜沧县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持续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机制。二是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爱国统一战线。强化检察职能作用发挥,搭建“检侨合作”平台,依法维护侨胞侨眷权益,与澜沧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共同出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检侨联络机制》,设立“检侨联络服务站”。注重民主监督,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作为统战工作重点,2024年以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观摩庭、听证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9次。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宣传阵地管理。党组书记、检察长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三带头三亲自”,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压紧压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责任。制定《澜沧县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采、编、发工作流程。 3.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检察工作发展。一是倾力守护未成年人权益。建立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和逐案研判联席会议机制,分管院领导和“小葫芦”未检检察官逐案开展研判,持续提高案件办理质效。结合“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强化普法宣传,注重以案释法,2024年来开展各类普法宣传52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9次,发放宣传册2000余册,师生参与16100余人次。加强与公安机关、教体局等部门的衔接配合,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全面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二是找准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点。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监督能力建设,2024年以来,审查逮捕223件333人,审查起诉468件597人,监督立案9件,监督撤案27件,民事检察提请抗诉案件1件。积极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作用,切实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会同公安机关积极构建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协同推进的监督办案模式。 4.聚焦“三个定位”真抓实干。一是绘就民族团结同心圆。以“民族团结+检察”工作模式,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并进行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形式让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守护边疆生态之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公益诉讼助力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受理案件20件。 5.筑牢保密防线。一是强化保密自查。第一季度内开展内设机构、个人保密自查自评,对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保密制度建设情况、涉密人员管理情况等情况对标对表开展自评自查。二是强化督促指导和检查。切实加强保密管理,将保密工作融入机关日常工作之中,结合节前教育,开展经常性保密提醒,并将保密工作知识纳入每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保密意识。组织全体检察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班子成员按季度对分管科室的保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不断筑牢保密工作防线。 (二)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学风文风建设。一是提升工作意识,制定工作措施。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规定,提高办文水平。印发《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文文稿审核把关工作的通知》,严格公文制发流程,切实做到“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将整治抄袭之风与整治形式主义结合起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化改学风正作风,加大对干部公文写作能力的培养。组织开展公文写作培训,讲解公文基础知识及常用公文的类别、用途、格式、写作要点等内容,提高检察人员综合素质。 2.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规定。一是加强政策规定学习。第一季度内组织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学习《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牢牢把握政府采购的有关工作知识、方法,对全体检察人员进行政策解读。二是确保政策执行有力。严格执行《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办公用品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采购。 3.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一是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专项研究巡察反馈财务方面问题,要求采用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方法,结合上年度实际开支情况以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的实际需求与“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在公务接待费预算编制时更加注重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二是选派办公室财务人员参加上级院组织的财务培训,强化专业素养,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三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监督和控制,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费支出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对责任领导、整改直接责任人作出工作要求。二是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培训公务之家操作流程,规范差旅费报销,从源头避免问题产生。三是加强食堂采购管理。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食堂采购台账资料、食品安全等进行重点督查。建立《澜沧县人民检察院食堂岗位责任制度》《澜沧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食堂的规范化、安全化建设。建立《澜沧县人民检察院食堂监督考核办法》,定期检查食堂物资采购台账、物资进出库台账,防止“舌尖上的腐败”。 5.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一是全面梳理现有财务管理制度,查缺补漏,确保制度全覆盖,强化财务各流程管控。二是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强化财务人员责任心,加强对报销单据的审核把关,报销单据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防止“公油私加”。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明确岗位职责。三是强化费用报销审查。发生费用90日后申请报销,原则上不予报销,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维修规定,除地处偏远、外出办公等特殊原因,坚持公车定点维修,并对维修项目等进行核查。 6.严格人员培训管理。认真落实全面推动检察教育培训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和各级关于培训管理的文件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对参培人员进行把关,确保培训内容与人员岗位匹配,对不符合规定的培训进行整改。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多措并举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层层压实责任,有效传导压力。检察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部门负责人与检察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警示教育10次,454人次参与。全体检察人员每月均按时填报重大事项,共填报记录17条。党组书记对“三个规定”长期“零报告”班子成员、干警进行约谈提醒。二是筑牢廉政风险防范堤坝。全体检察人员填写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制定防控措施,强化检察人员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共累计排查出廉政风险点413项,制定防控措施423条。党组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会议进行监督,提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三是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年初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严格做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台账收集。组织负责党务工作的干警参加有关业务培训,建设政治素质过硬、党建业务能力过硬的党务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四是进一步规范党费计缴工作。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全体党员对党章党规的了解和掌握,强化缴纳党费的自觉性。查询工资明细表,梳理党员收入,核清每位党员月应缴纳党费数额,确保党费基数核定准确无误。 2.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规范议题上会流程,强化议题会前审核审批,对上会议题进行审批,要求议题承办部门同时提交。每月月初征集议题,杜绝临时动议或不成熟议题上会。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书记、检察长把关党组会议列席人员范围,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规范做好会议纪要。严格执行《中共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细化《中共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党组会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监督。 3.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一是党组书记、检察长审核把关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意见清单,防止出现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工作问题代替思想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二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思想淬炼,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增强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抓实主体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压力传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扛牢“第一责任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着力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防止巡察反馈问题反弹回潮。以巡察发现问题为镜鉴,举一反三、由表及里,不断强化检察机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 (二)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聚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为抓好后续巡察整改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 (三)持续提升工作作风。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抓铁有痕的力度加强作风建设,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四)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把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同巩固主题教育学习成果、党纪学习教育学习成果结合起来,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9-7225070;联系地址: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勐朗镇佛水路澜沧县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ynlcjcy@126.com。 中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月16日 |
本文来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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