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拉祜资讯 通知公告 视频新闻 党建之窗 文化旅游 综合栏目 专题栏目 热点转载
 
首页 >> 拉祜资讯
 
澜沧县救护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

来源:发展河乡派出所 李文艳 时间:2024-03-02 阅读:

1.jpg

2月29日,澜沧县发展河派出所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

据了解,当天,发展河派出所二楼办公室门前走廊来了一只“不速之客"小猫头鹰,看到民警靠近时乱飞乱串,但没多久就不在动弹,原本炯炯有神的眼神里透露出求助的目光,估计是伤了亦或是饿了、渴了。细心的民警立即对小猫头鹰全面检查,未发现受伤,为了安全,将其暂时放进笼了里对其安排食物与水,放在阴凉的地方进一步观察。

2.jpg

经过一个中午能量补充后,小猫头鹰的状态逐渐好转,恢复了昔日的野性,民警联系乡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仔细辨认,这只动物学名领角鸮,系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被列为濒危动物,数量非常稀少。已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一无危(LC)和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Ⅱ级。经分析研判,具备就近放生的条件,民警协同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带着领角鸮来到发展河乡大岔河国家森林公园让其回归自然。

民警提示:

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对猫头鹰私自捕杀、饲养、贩卖、运输和食用属于违法行为。保护珍稀动物,人人有责。群众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时,要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由专业人员妥善处置并实施救助,切不可私自救助、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不恰当的救助可能会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及触犯法律。


本文来源:发展河乡派出所 李文艳 
 
 上一篇: 澜沧县开展2024年“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
 下一篇: 刘继宏在调研森林防火工作时强调:坚决守护好森林草原防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