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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选聘35名阳光监督员 做实“内外兼修”监督模式
来源:澜沧信息网 时间:2024-09-12 阅读: |
“监督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理干部,而是在于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促进工作。”近日,在澜沧县纪委监委阳光监督员座谈会上,受聘的阳光监督员谈到了自己的感受。 为充实监督力量,优化监督模式,去年以来,澜沧县纪委监委在抓实日常内部监督、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的基础上,从各行各业各领域广泛选聘35名人员,组建省、市、县三级阳光监督员队伍,在原有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再加装一套监督“探头”,做深做实“内外兼修”的监督模式,使纪检监察干部接受全方位监督。 在这支35人组成的阳光监督员队伍中,有的来自司法机关、有的来自党政机关、有的来自新闻媒体和教育领域。为帮助他们尽快熟悉纪检监察工作,提升履职能力,县纪委监委适时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大家走进纪委监委机关,通过参观谈话室、机关楼栋党建、听取讲解汇报、观看工作专题片等方式,让阳光监督员更加深入了解纪检监察工作。 “严管才是真正的厚爱,让阳光监督员参与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澄清正名、清廉澜沧建设等工作中,把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置于群众监督和阳光监督之下,实现由‘谁来监督纪委’到‘开门纳谏主动接受监督’的持续转变。”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介绍。 “监督者变成了被监督者,我们将主动接受阳光监督员的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作为被监督者,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说道,“我们坚信,有了阳光监督员的监督,让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中更加规范有效行使监察权和监督权,这一制度也是在保护我们纪检监察干部。” 此外,县纪委监委还充分利用“拉祜清风”微信公众号向公众推送纪检监察工作动态、通报典型案例,向公众揭开纪委监委的“神秘面纱”,也为党员干部提供学习廉政文化知识的平台,达到廉政教育目的。 “阳光监督员的聘书不是‘奖状’,而是一份责任。我将从自己擅长的专业、熟悉的领域出发,切实担负起阳光监督员的职责,发挥好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作用。”一名阳光监督员表示。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监督面前没有特殊的群体,刀刃向内才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创新履职载体、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服务保障等方面下功夫,为阳光监督员开展工作、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让纪检监察干部接受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扫描”,不断突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澜沧县纪委监委 罕珊) |
本文来源:澜沧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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