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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条具体规定!详解《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来源:新华社 图/文 时间:2025-02-21 阅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若干规定》共7个部分,21条具体规定。

一是“切实精简文件”。主要规定严控文件数量、提升文件质量、加强评估审查等。

二是“严格精简会议”。主要规定严控会议数量、控制规模规格、提升质量效率等。

三是“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主要规定严格计划和备案管理、改进方式方法、严控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总量等。

四是“规范借调干部”。主要规定不向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严控向市及以上单位借调干部等。

五是“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主要规定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严格建设管理、防止功能异化等。

六是“规范明晰基层权责”。主要规定建立健全职责清单,完善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规范工作机制、挂牌和证明事项,依法依规确定基层信访工作职责等。

七是“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主要规定精简种类数量、注重创建示范实效、在基层不搞达标活动等。

《若干规定》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源头治理,对当前存在的形式主义老问题新情况,在强化现行制度规定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实招硬招,推动为基层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比如,针对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文件制发环节评估审查不严,导致在政策文件的源头上就出现加重基层负担情形等问题,作出“地方和部门制发文件应当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的规定,旨在要求地方和部门在政策文件的起草制发环节,同步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审查,避免出现不符合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的情形。比如,针对有的考核体系设计繁琐、指标设置过分细化碎片化、分值过度“膨胀”,甚至出现“千分制”“双千分制”等问题,作出“考核应当化繁为简,不搞‘千分制’”的规定,旨在要求地方和部门破除传统思维、路径依赖,以考准考精考实为出发点,切实优化精简考核体系、指标和方式,强调要化繁为简,不搞“繁琐哲学”,把基层干部从繁复考核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精力用到抓落实上。比如,针对违规借调干部现象禁而未绝,特别是随意借调基层干部,削弱基层工作力量等问题,在以往制度规定基础上,从严作出“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从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的规定,旨在严格规范上级机关、单位从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范围涵盖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中小学教师等,把基层“强身”和机关“瘦身”有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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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华社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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