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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治未病”
来源: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时间:2024-06-03 阅读: |
“这次谈话是一针‘警醒剂’,让我及时认识到错误,我诚恳地接受并加以整改,今后一定采取措施强化村集体资金的管理使用。”日前,针对澜沧县上允镇某村委会对村集体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该村多名干部被镇纪委谈话提醒,受教育干部当场表态。 近年来,澜沧县纪委监委立足抓早抓小,坚持关口前移、提醒在前、教育在前,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综合运用日常监督、常规巡察等方式给党员干部经常性开展“政治体检”。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措施,抓早抓小,靶向施策,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病”变“重疾”。 为确保“第一种形态”用到“点”上、戳到“痛”处,该县充分发挥党委(党组)近距离监督优势,将运用“第一种形态”纳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第一种形态”实施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推动各级党组织主动耕好自家“责任田”。 “在日常工作中,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纪委充分发挥‘嵌入式’‘贴身式’监督优势,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风险点排查及日常工作的常态化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推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 今年以来,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 15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 67人次,占比42.7%。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在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开展警示教育、上廉政党课,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送廉政提醒、推送廉政故事、忏悔录等纪律教育内容,常态化为党员干部敲警钟、明底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常照镜子正衣冠,时刻紧绷纪律弦。 “下一步,我们将在精细化、规范化上下功夫,持续强化‘第一种形态’‘治未病’作用,让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干部悬崖勒马,使更多的干部受到警醒,最大限度保护、挽救干部。”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
本文来源: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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