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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朋友转账竟会构成犯罪?澜沧县首例!!

来源:“澜沧检察”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3-10-22 阅读:

近日,由澜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涉嫌洗钱罪一案,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县人民法院以洗钱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杨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表示自己因朋友请托,明知资金异常,但碍于面子帮其转账,没有想到事情这么严重,承诺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一定遵纪守法、自觉学法,不触碰法律。

图片来源于网络

基本案情

2018年至2021年期间,杨某为掩饰、隐瞒白某贪污贿赂犯罪的所得,为白某提供银行卡,充当“傀儡账户”多次接收白某挪用的公款共计人民币300余万元,事后杨某便以转账、现金、微信支付等方式将挪用的公款转回给白某,并从中获取报酬。

检察官说法

犯罪分子的近亲属、哥们、闺蜜是洗钱犯罪的高发人群,犯罪分子通常依托于亲情、友情让身边人员帮忙接收、转移、隐瞒犯罪所得,这些亲朋好友即使明知这些款项是非法所得,也往往碍于情面并抱侥幸心理而提供帮助。

殊不知,上述行为属于对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进行掩饰、隐瞒的性质,已涉嫌洗钱犯罪。洗钱犯罪离我们生活并不遥远,对亲朋好友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应加以甄别,切勿碍于情面,使自己成为违法犯罪的“帮凶”。

检察官提示

洗钱行为不仅对个人、企业及组织的财务稳定性造成威胁,也对社会和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稳定造成深刻的负面影响,当下洗钱犯罪很可能就发生在你我身边。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

1.充分认识洗钱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守住道德底线、法律红线,坚决不能成为“洗钱”环节中的一分子。

2.坚持挣钱有道、生财合法,不慕蝇头小利,进行合法金融交易,避免坠入洗钱陷阱。

3.对亲朋好友提出的要求加以甄别,不轻易将个人证件、银行卡转借他人,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洗钱。

4.增强反洗钱意识,每个公民均有举报义务,对自己了解、发现的洗钱罪的个人或企业及时向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举报。

普法小课堂

1.什么是洗钱?

指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

2.洗钱有哪些危害?

①为有组织犯罪提供资金来源;

②助长刑事犯罪,危害社会稳定;

③助长贪污腐败;

④损害金融机构声誉,诱发金融危机;

⑤严重损害社会公平原则,冲击合法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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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澜沧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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