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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时评:让“禁酒令”成为破除“酒桌陋习”的利刃

来源:云南省澜沧县拉巴乡南畔村驻村工作队员 时间:2023-05-24 阅读:

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多地相应出台系列“禁酒令”,公务接待活动“无酒不成席”的歪风邪气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把“禁酒”作为纠正“四风”的切入点,进一步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让转作风的“子弹”精准打击“四风”的“靶心”,让用来吃喝的公款回归公务的正常轨道。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水滴石穿并非一日之功。对于“酒桌上好办事”的陋习,“工作日禁酒”令不能一蹴而就,必须守正笃实、久久为功。“禁酒令”要常规化,处理违规人员要常态化,使量变达到质变,把“禁酒”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彻底去除官场无酒不欢的恶习。

严格执行,深化“不能喝”的运行机制。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禁酒令”想要达到一定的目的,单单发个文件、出个禁令是行不通的,必须要将相应的措施和政策落到实处。只有不断完善长效的监督机制,提升党委政府的自觉意识、加强纪检部门的监督执纪、加大网络和媒体的舆论监督,才能从源头上使干部摆脱“酒桌陋习”的侵蚀,让想违反、敢违反“禁酒令”的党员干部举杯前“三思而后行”。

压实责任,形成“不敢喝”的良好风气。饮酒虽是个人行为,但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必须讲规矩。对于顶风违纪或者搞变通、隐蔽式饮酒等违规行为,一方面要坚持严查严打,拉起“高压线”和“警戒线”;另一方面,应强化领导责任,除了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形成自上而下自觉遵守规定的好风气。

激浊扬清,筑牢“不想喝”的思想防线。明末清初的大思想家顾炎武提到:“诚欲正朝廷以正百官,当以激浊扬清为第一要义”。“禁酒令”切口虽小,却是作风建设这篇大文章的重要一笔。“禁酒令”的实行,必须不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政思想,让其“不想喝”;同时,也要加强党员干部自身的作风建设,对违规饮酒行为主动说“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徐莎悦


本文来源:云南省澜沧县拉巴乡南畔村驻村工作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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