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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走绿色发展之路
来源:拉祜澜沧 时间:2023-06-27 阅读: |
生态文明建设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和安排部署。澜沧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2022年澜沧县环境空气质量无污染天数,优良天数比率100%,各项指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在2020年优良天数比率97.5%基础上实现两连升;河流总体水质优良,国家和云南省考核年度评价中南拉河、黑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II类水质标准,南安河达到III类水质标准,优良率100%;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南丙河水库水质良好,近3年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II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澜沧县共设噪声监测点108个,2022年昼间环境噪声达标率100%,在2020年95%基础上提升5%。 2022年全县林地面积5729.7平方公里、林地覆盖率74.7%。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6个,共169.30平方公里,其中国家级为云南澜沧国家森林公园、省级为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295余种,包括:亚洲象、野牛、金裳凤蝶等一级和二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95种;篦齿苏铁、桫椤等一级和二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00余种。在近3年国家和省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中,澜沧县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结果均为稳定。 二、全力推进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和“回头看”涉及澜沧整改任务共63项已全部完成整改,重点解决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存在环境安全风险隐患、自然保护区内加油站和施工点违法违规建设、河道网箱养鱼等一系列人民群众关心、影响高质量发展、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按照国家、省、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澜沧县强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顺利通过上级考核。其中:通过加强监管和指导,澜沧县2家制糖企业完成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和入河排污口设置,有效降低企业环境风险隐患;针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存在问题开展县级南丙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集中整治,建成和完善了保护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并将保护区内耕地逐年退出;积极开展了重点企业周边农田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为土地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下一步,澜沧县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长期持续推进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守牢环境安全底线,保障生态安全,助力澜沧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 |
本文来源:拉祜澜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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